关卓凡的部署是:
他自已和副军团长张勇带马队和近卫团骑兵队为第一梯队;
第一师师官福瑞斯特带洋一团、克字团为第二梯队;
第二师师官白奇文带洋二团、先字团为第三梯队;
军团长华尔带其余人马为第四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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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狭窄,时间紧迫,不可能二万七千人一起行动,必须分批出发。
第一梯队全部是骑兵,本来骑兵的长处是奔袭,而非强攻,关卓凡如此布置其实是兵家大忌,但他要用骑兵的速度争取时间,赶在托马斯支持不住之前赶到战场,所依仗的,只能是多少出其不意的效果,和这两支部队配备的火力——全部是斯潘塞连珠枪卡宾型号,马队两千四百,近卫团五百,刚好把第一批二千九百支斯潘塞卡宾枪分完。
对第二梯队的要求是最大强度的急行军。这种强度的行军下,哪怕是最强壮的士兵,也会有累瘫在半途的情形发生,但希望大部分按计划赶到目的地,以期在第一梯队攻击不力的情况下及时投入,不使部队溃败或覆没。
待到第三梯队赶到,松江兵团大半并且是最具战斗力的部队便已到场,应该有能力发动实质姓的攻击了。
待第四梯队赶到,全军即发动总攻,扭转战局。
当然,所谓扭转战局,最好的情况也只是救下托马斯军,保护败退的昆布兰军团全身撤回查塔努加,以保住这只部队,进而保住查塔努加,以图曰后反攻。
城东的传教士高地是丢定了的,增援部队到来之前,敌攻我守的局面不可能改变。
所有的高级军官都激烈反对关卓凡亲自带领第一梯队,这是最危险、也几乎肯定是伤亡最大的一批——天底下哪有让主帅去第一个打冲锋的?
但关卓凡对所有的苦谏都一律不纳。
他是这支部队的定海神针,他要确保,在遭受前所未有的火力打击下,这支部队不会崩溃。
即便全部战死,伤口也必须开在身体的前面。
战前祭旗,他做的那番慷慨激昂的讲训,许的那些赏恤,根本目的,摆在第一位的,还不是“打赢”,而是“不崩溃”。
还有,历史发生的时候,我要在现场。
第一梯队衔枚急进,到下午五点钟左右,隐隐的枪炮声传了过来——已经接近战场了。
这时探马来报,前方发现一支数千人的敌军,正向我军移动。
关卓凡心里一沉:轩军已经被发现了,敌人的主将很会用兵!
北军已大半溃退,但南军在全力攻击托马斯的同时,没有忘记照顾查塔努加方向。
“出其不意”已经不存在了,但是也有好处:这第一仗变成了遭遇战,而非强攻了。
他吸了一口气,轻轻呼出,然后传令骑兵下马。
这个时代的骑兵,本质上是骑马步兵,马匹本质上是步兵的快速移动的交通工具,那种两拨骑兵绞在一起、抡着马刀对砍的场面,其实是很少见的。
基本战术是,达到战场之后,四分之一的士兵留下照看马匹,四分之三的士兵构筑防线或发动攻击。
关卓凡不用这么保守,只暂时留下近卫团五百人,二千四百名马队士兵全部列队,投入攻击。
敌人已经出现在视野中了。
一队一队,排成横列,踏步向前。
这个时候的美[***]队,许多还在使用前装枪,战场上的队形和“排队枪毙”时代区别不是很大。事实上,即便后装枪普遍装备之后,散兵战术也没有马上普及开来,散兵战术的真正成熟要一直拖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
根本原因是散兵战术对士兵的个人素质要求太高,这个素质的提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远远滞后于武器的发展。
因此,轩军这边,虽然已经装备了后装连发枪,队列和正从远处缓缓逼近的敌人区别也不大。
战鼓响起,轩军马队士兵开步向前。
关卓凡的心随着鼓点,怦怦地跳了起来。
很快。双方士兵都进入了对方的射程之中。
望远镜中,一排排灰色的人墙已经端起了枪。
关卓凡清清楚楚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忽然,南军阵列中,无数股白色的烟雾冒了起来。
关卓凡觉得战场突然变得无比寂静,鼓声也遥远模糊。
这是他有生以来等待的最漫长的一秒钟。
终于,犹如骤雨扫过密林,弹幕带着一片低沉的啸声,掠过行进中的轩军士兵。
铅弹钻进皮肤,撕开肌肉、血管和神经,打碎骨骼,在士兵们的身体上绽开可怕的缺口。许多士兵闷哼了一声,便摔倒在地。
然后,枪声才传了过来。
这是自城南马队以来,关卓凡的军队遭受到的火力密度最大的打击。
但,轩军没有崩溃。
从倒下的战友的身体旁经过,轩军继续向前,接着,举枪,瞄准,上膛,射击。
望远镜中,灰色的人墙开始松动。
轩军继续射击,阵列中枪声此起彼伏,很快响成一片。
望远镜中,灰色的人墙开始出现缺口了。
轩军射击,射击,再射击,似乎永无止休。
灰色的人墙终于坍塌了。
南军士兵纷纷转身向后逃去,整个阵线迅速崩溃。没有长官约束他们,因为,带队的上校也在这片夺命的火雨中倒下马来。
整个过程不足半个小时。
我们打赢了!狂喜攫住了每一个轩军士兵的心。
我们打赢了洋人!
欢呼声响彻战场。
关卓凡手中的马缰已经被他的汗水浸透,他发现,自己的眼睛似乎也是湿的。
历史当记取我的荣耀。
当然,关卓凡清楚知道,轩军仅仅是打退了叛军的一次阻击,离功成尚远。
但就是这么一次有限的胜利,已经给了托马斯极大的助力。
其时托马斯的十四军,已经陷入了绝境。
托马斯的看法和关卓凡一样:必须有人断后,不然整个昆布兰军团一镬熟。他做出了和关卓凡同样的选择:抗命,做他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情。
托马斯是弗吉尼亚人,出身一个大奴隶主家庭,但从小便同情奴隶。战争爆发后,他留在北军,结果全家和他断交,要求他改姓,不许再姓托马斯。
然而,托马斯这个姓氏,却终究因为他而青史留名。
这样的一个人,在战场上做出这样的选择,真是自然而然。
但当时,托马斯还不知道自己的选择能不能够达致自己想要的结果。
十四军三面被敌,伤亡惨重,大半的阵地已经失去,如果现在撤退。阻击敌人的时间还不够长,昆布兰军团和查塔努加依然不免覆灭的命运;如果继续打下去,覆灭的就肯定是十四军,更要命的是,即便十四军全军覆没,也未必就给撤退的友军争取到了足够的时间。
就在最绝望的时候,轩军的枪响了。
托马斯的左翼压力明显减轻,因为对面南军的右翼要分兵西拒轩军。更重要的是,十四军于绝境中乍闻友军来援,士气大振,疯狂反扑,一连收复了好几块阵地。
不久,轩军第二梯队按时赶到了。
大出关卓凡意外的是,经过超高强度的行军,士兵们虽然汗湿重衣,但精气神却都很好,满脸的跃跃欲试。而且,居然没有什么减员。
看来,精神原子弹的威力无穷啊。
他略一计算,手上兵力已过九千,除了马队和近卫团骑兵队的二千九百支斯潘塞卡宾枪,洋一团和克字团各有两营装备了斯潘塞连珠枪的步枪版,加起来共有五千支左右的斯潘塞,其他的也是一水的单发后装撞针步枪——也不是叛军那些杂七杂八的拼盘货可比。
既然如此,关卓凡改了主意:不等第三梯队了,开始攻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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