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下课还有十几分钟的时候,王钟走进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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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台上站着个体型硕大的男老师,四十来岁,肥头大耳,大腹便便,是能让体重秤爆表的重量级存在。
一切跟肥胖沾边的词汇,都和他完美匹配。
这是实验班的语文老师,朱育峰,学生们都喜欢叫他老猪。
高一的时候,有人曾这样评价过老猪:“朱老师进教室门时,人还没进来,肚子已经进来了。朱老师出教室门时,人已经出去了,屁股还没出去。”
不过,人不可貌相,朱育峰长相身材虽有点对不起学生,但能在一中实验班任教,自然是有他的本钱。
中原市作协成员,鲁迅文学班出身,出了五本书,虽算不上著作等身,但也算是个比较成功的传统作家了。
可见,不仅成功的网络作家可能是大胖子,传统作家也不外如是。
见是王钟进门,老猪扶了扶鼻梁上那副至少有把八百度的眼睛,肥厚的嘴唇蠕动几下,咆哮道,“吆,我们的英雄,怎么现在才来?带着圆规拯救世界去了?战绩如何?”
教室里哄堂大笑。
王钟微微有点懵。
正所谓心宽体胖,老猪这个人姓格还是很不错的,和善幽默,想不到,他今儿说话火药味竟然会这么弄。
要知道,平曰里就算是有学生旷课,他一般也不会追究。
不过,转念一想,王钟明白了。
江湖传闻,老猪暗恋梅倩许久,一直想亲芳泽而不可得,想必是自己昨天用圆规划破梅倩的丝袜,他因此而生气了。
“王英雄,先坐吧。”老猪眯着一双小眼睛,看下表,“距离下课还有十五分钟,把课堂作业完成,迟到的事我就不追究了。”
哦了一声,王钟脸色平静的坐回座位。
课桌上有张卷子,瞟了一眼,要求写篇一千二百字的作文。
抬头看向讲台,捕捉到朱育峰眼神中那抹淡淡的嘲讽,王钟眉头一皱。
原来,在这等着自己呢……
高考作文要求八百字,而实验班的学生在平时训练时,早已习惯写一千二百字,一般也就是四十五分钟就能完成。
但现在,十几分钟的时间,写一千二百字,有些强人所难了。
“王英雄,快写啊,下课铃响还写不完,我罚你写十篇。压力越大,动力才越大么……”
教室里一片窃窃私语声。
紧紧捏着笔杆,笔尖戳破了试卷,王钟努力克制着胸膛隐隐翻腾的怒气,飞快看起题目。
面对朱育峰的刻意刁难,王钟憋着一口气。
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这篇作文的题目是,“人类疯狂捕杀蛇,造成田鼠泛滥繁殖,庄稼大量被破坏。请以田鼠的口吻,写一篇文章。题目自拟,题材不限(诗歌除外)。”
王钟撇撇嘴,什么脑残的作文……
无非也就是强调环境保护这类老生常谈的话题,没有半点新意。
听着教室里刷刷的书写声,又看了一遍题,王钟思索片刻,大纲都没想,下笔如飞。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不到十分钟,放下手中的笔,王钟站起身来,朗声道。“老师,我写好了。”
嗯?
老猪豁然一惊。
学生们一个个也都是目瞪口呆。
这才十分钟吧,十分钟一篇一千二百字的作文,未免有些太不可思议了。
像是一个圆球般滚下讲台,走到王钟面前,随手拿起试卷看了一眼,朱育峰呆呆看了好几分钟,脸上肥肉剧烈抽搐着。
噗!
他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肥肉乱颤。
“你小子……哈哈……题审的很好……哈哈,写的真他娘的绝了……不给你零分都不行。”
拍着王钟的肩膀,朱育峰笑得几乎快喘不过气来了。
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语文老师,朱育峰看了几十年书,教了十几年书,批阅过上万篇作文,写过无数文字,但从未有一篇,让他乐成这个样子。
说实话,王钟这个学生,朱育峰还是很欣赏的。
王钟平时写的作文,文字简单朴实,观点有时偏激,却往往让人眼前一亮,大体上还是很合他胃口的。
要不是昨天王钟做的实在是太过了,他今天也不专门针对。
而现在,这篇堪称奇葩的作文,让朱育峰着实是哭笑不得。
这篇作文,王钟是这么写的:
“吱……”
“吱吱……”
“吱吱吱……”
“吱吱吱吱……”
“吱吱吱吱吱……”
“吱吱吱吱吱吱……”
……
通篇一千二百字,只有一个“吱”。
以田鼠的口吻写出来的作文,可不就应该是这样吗?
这样的作文,若是放在其它语文老师眼里,绝对会被气个半死。高考作文若敢这么写,得一个荣耀的大鸭蛋是妥妥的事情。
但在朱育峰这儿,作为一个内心世界别具一格的大胖子,他还是比较欣赏的。
是真的欣赏。
特立独行之人,必有其特殊之处。
应试教育下,学生们写的作文大都成了千篇一律的格调,本质上和科举时的八股也没什么区别。
而像王钟这样的学生,不是那种应试教育流水线上诞生的批量复制品,奇葩的学生,写这么一篇奇葩的作文,也算是一件趣事。
“王钟同学,你的这篇作文写得很好,我很喜欢。”老猪赞许的声音传到王钟耳中,雷得王钟外焦里嫩。
本来,王钟已经做好了被狠批的准备,也组织好一大套说辞,随时准备辩驳。
但是没想到,果然,文人,尤其是胖子文人,都是极其风搔而逆天的存在。
自己这篇作文,竟然会是这个结果!
“我决定,把你这篇作文贴在全校公示栏上,供人传阅。”
老猪的下一句话,引发教室里一片羡慕嫉妒恨的眼神。
贴在公示栏上,供全校传阅!
多大的荣耀呐……
所有人心中都是痒痒的,伸长脖子朝这边望着,都想看看到底是怎样优秀的一篇文章,能让眼界颇高的老猪同志如此推崇。
王钟脸皮抽搐几下,满头黑线。
快疯了……
有的人喜欢咖啡,有的人喜欢茶。
喜欢喝咖啡的人可能觉得茶味太淡,喜欢喝茶的也可能会觉得咖啡苦的像猫尿。
朱育峰喜欢这个调调的作文,但王钟敢肯定,这篇作文要是落在姓格方正的周山眼里,自己绝对会被唾沫星子淹死。
真要贴在公示栏上,干爹他老人家还不知道要怎么收拾自己呢……
“好了!就这么定了!下课!”
但没等王钟开口,下课铃已经响了,老猪一把抓起王钟的卷子,肥厚的手掌再次蹂躏几下他的头发,大步流星出了教室,留下教室里一片茫然的眼神。
……
“喂,你写了篇什么作文啊?把朱老师乐成那样?”
课间艹的时候,空荡荡的教室里,苏雅楠糯软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虚弱的意味。
每个月那几天的时候,她家大姨妈总是异常凶残,同为女人,梅倩特批给她不上课间艹的特权。
王钟坐在她旁边,翻阅着写满娟秀小字的化学笔记本,听到这话,翻书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侧着脑袋,“想知道?”
“嗯。”
“真想知道?”
“说啦。讨厌呐,调人家胃口。”
可爱的小女儿姿态,王钟捏捏她鼻子,指指自己的脸。
“亲我一下,就告诉你。”
“哼,不说就不说。”
苏雅楠撅着小嘴,捧起桌上那只卡哇伊风格的粉红色保温杯,小口小口喝着热水。
心中略微有些窘迫,又有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小甜蜜。
昨天在走廊那一吻,足够绵长而热恋,让她回味一整天,晚上睡觉,口腔中都仿佛带着淡淡的男人气息。
借着水杯的掩饰,苏雅楠小心抬起脑袋,盯着王钟。
阳光透过明澈玻璃窗,照在他脸上,温暖而干净。
不帅。
鼻梁不够挺,嘴唇不够薄,眉毛有些厚,脸型弧度不够柔婉,不是那种青春偶像剧中能让女生尖叫的花美男形象,但却有一番英气勃勃的气质。
苏雅楠觉得自己心跳忽然加快几分。
从小到大,她看的童话故事中,最后总会说,从此,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但,她不喜欢白马王子。
一点都不喜欢。
反而是对守护公主的骑士情有独钟。
青春期的小女生,内心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叛逆。
因为家教严谨的原因,学业上自然是不能和父母老师作对,但,有些东西是堵也堵不住的。
在内心的自由世界中,她想做很多事情。
想染发,想穿上姓感妖娆的晚礼服,或是火辣迷人的黑丝高跟,抑或者,和心爱的男孩儿,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去逃课,躲在艹场的角落,偷偷尝一尝让男生迷恋的烟草味道,哪怕是被呛得泪流满面也无所谓。
高一她很崇拜王钟学习成绩一骑绝尘,而现在,她很羡慕王钟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这种崇拜和羡慕,随着青春的流逝,渐渐酝酿成一杯酸酸甜甜的茶。
那是自己一直向往的爱情吗?
苏雅楠不知道。
青春,本来就意味着青涩和迷惘。
但此时此刻,苏雅楠所有的思绪,都被左边这张弧度硬朗的脸吸引,鬼使神差,几乎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她脑袋微微朝前探出,像是盖章一样,两片红唇轻轻印了上去。
温热,柔软,丝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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