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color=red>笔趣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www.<font color=red>biquge001</font>.com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p> 新手走了一批又一批,但是新手区里的那个大善人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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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狼君主也不知道和村长达成了什么君子协议,自那以后再没有杀上门,可是也绝不容许陈念祖踏入贫瘠之地一步,都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看来这拐带孩子的仇也是可以引起群狼共愤的。
到达朱雀城唯一的一条通道就是贫瘠之地,也就是说,除非陈念祖可以干掉野狼君主,不然是休想进入主城了。陈念祖在这漫长的三个月中曾经尝试了无数次,可每每还没真正踏入贫瘠之地,对面已经是成千上万的野狼在龇牙咧嘴。
绝对仇恨啊。
陈念祖只能等,等待有强大的公会挥军杀入贫瘠之地。陈念祖相信,虽然野狼君主是可进化型的怪物,但是玩家的实力也在一天天增长,只要给足时间,总会有人发现这头藏在新手区范围的稀少BOSS。
无利不起早,尽管野狼是不会爆装备的,但是野狼君主窝里那头仅剩的变异小狼王可是令玩家梦寐以求的战斗宠物。可是这时间一过就是三个月,按道理哪怕没有出现可以单挑野狼君主的玩家,但是一个强大的公会,还是有机会干掉野狼君主的,难道是还没有人发现这头BOSS的存在?
陈念祖起初不敢在新手区范围散布消息,因为一旦贫瘠之地里头的金色小狼王被曝光之后,自己随身带着的小狼王也会被人发现,被人推到风口浪尖是危险的,直到两个月后……
起初金黄色特别容易引起别人注意的小狼王变色了。这倒不是这头吃货因为长身体而脱变了颜色,而是因为整曰在草地里打滚,加上陈念祖的不负责任,小狼王身上的毛发已经是黑黄相加,脏到极致后,几乎看不出金黄的本色。
这让陈念祖喜出望外,熟知金黄色小狼王的玩家不是没有,可也早就走出了新手区,新来的这些新手见到的,就是一头脏兮兮,看上去似乎是宠物的小狼王。
于是陈念祖着手安排“透露消息”的事宜。
“这位小弟弟,哥哥带你练级好不好啊?”陈念祖窜到一位看去还流鼻涕的新手面前,脸上泛起大尾巴狼的笑意。
“好啊好啊!”小弟弟看上去真是涉世未深,见到有人带练级,双手举赞成。
陈念祖在新手村待了几个月,山鸡都快杀吐了也只是练到10级,玩家在不转职前是可以不断升级的,这个上限是20级,一旦到了20级,玩家就必须要做出选择了,到底是选择哪个职业,可在新手区,能够提供给陈念祖练级的只有山鸡,到了10级后,一只山鸡给的经验足够陈念祖想去撞墙。
杀死山鸡,你得到1点经验……
陈念祖就靠这1点经验磨到了10级,死在他手上的山鸡可以说是足够堆满整个新手村。
小弟弟得到的经验很可观,在陈念祖咬牙切齿带了几个小时后,小弟弟升到了6级。
“小弟弟,你现在的等级不适合在这了。”陈念祖像个狼外婆,手指对着山坡一戳:“见到那个山坡了吗?你翻过去,那边有野狼,比较适合你练级。”
“那我们一起去啊!”小弟弟有免费打手,当然希望这个打手可以任怨任劳伺候一辈子。
“这个……”陈念祖一阵难堪,“我肚子痛,你走先。”
陈念祖甩开脚丫子就跑,还不忘记回头喊:“山那边有一只金黄色的超级BOSS,还是个吃奶货,有机会你可以带上你的朋友什么的去收服它做战斗宠啊!”
跟在陈念祖屁股后面的,还有一头半大,跑起路来肚皮都快撑着地的“小狗”。
这样的事情陈念祖在一个月中干了无数次,难道消息还没散布出去?
“苦恼啊!”陈念祖坐在新手村门口,双手扶着下巴望着山坡。
山的那一头,是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峰。
陈念祖没心没肺地散布消息,虽然这个消息是真实的,但是靠区区几个新手想要靠近金色小狼王显然是不现实的,就算没了成千上万的野狼,一头野狼君主足以秒杀大片,更何况自己身边这头吃货都长大了不少,被野狼群供养着的太子还会不长身体不长实力?估计几个新手面对那头小狼王,被秒的机会占据百分之九十九。
小狼王自从跟了陈念祖之后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在小狼王眼里,陈念祖是混蛋。竟然不用舌头帮我舔洗身体,让我每天这么脏兮兮出门。更可恶的是,这个混蛋一直不肯和我签订战斗宠物的血契,没有这个血契,自己是光长个儿,不长实力。
其实小狼王倒不是没长实力,光是靠本能撕咬就能灭了一大堆的山鸡,可是这种靠长身体长力气得到的实力,比起签订血契变成战斗宠物后的实力,简直是不堪入目。
一个玩家和一只战斗宠物签订血契后,战斗宠物就能自己慢慢学会本族技能,假设野狼君主可以喷火的,那么小狼王也会,在陈念祖和它签订血契的基础上。
陈念祖在这段时间查了不少官方资料,知道这头整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晃的小狼王符合了所有战斗宠物的条件。
幼年就被玩家带走,智商很高。
其实战斗宠物的条件很宽松,如果玩家愿意,觉得有培养的潜质和必要,只要在幼年时期带战斗宠物离开它的父母就可,哪怕玩家弄只小猪当战斗宠物都是可以的。
小狼王是绝对有潜质和有必要培养成一头合格战斗宠的,可是陈念祖有他自己不同意的理由。
太能吃。
陈念祖修习了疯魔战法,在现实中就饭量很大,没想到进了游戏后这个问题依然存在,而被带出来的小狼王也是一个十足的吃货。山鸡倒是遍地都是,可陈念祖没有生吃得习惯,一旦架好烧烤架,小吃货就会满嘴流哈喇子守在一旁。
没等彻底熟透,就被吃货抢走。
小狼王是生熟不忌,可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满身鸡毛的山鸡和被拔了毛、还被烤得香喷喷的烤山鸡,小狼王肯定是选择后者的。
新手村每天都要上演追打戏码。
一个叫做编号9528的玩家气急败坏追着,前面叼着一只山鸡的“小狗”被撵得满村子跑。
陈念祖的理由很充分,这么能吃怎么养,现在还有遍地的山鸡取材,以后出了新手村,我是不是得整天带它上酒楼?况且老子在新手村范围是无敌的,一拳一脚下来,哪个山鸡不趴下,要它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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