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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差点没吓尿了裤子,这荒郊野外的,怎么会有手呢?这么冷冰冰的,肯定不是正常人的手。
www.biquge001.com& {}.{}.}再说了,正常人谁会在深更半夜来这个该死的墓地?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半夜三更能在这里出现的,不是孤魂、就是野鬼。
    越想越害怕,可是年轻人又不敢直接回头。因为在他的认知里,还是有一点防范常识的。无论对方是“鬼缠身”还是“狼搭肩”,反正直接回头是没有好下场的。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无论换作哪一个人,都会吓得半死的。
    年轻人被吓得体如筛糠,但思维并没有停滞,极力想着脱身的对策。这时,突然灵光一现,想到了一个法子:用明火!当下便立即把手伸进口袋,想要去摸那事先准备好的火柴。
    说到“明火”,让我想起儿时的回忆:
    所谓“明火”,是指“金、木、水、火、土”中的火,“自然火”。说到“自然火”,即是指由木而生的火。因此,其他一切汽类或是其它类型生成的火,都不能算作是真正意义上的明火。
    像火机生成的火和火柴生成的火,还是有本质意义上的区别的。因此,一些驱魔捉鬼的道士术士,身上都是带着火柴而不是火机。点火一般都是用火柴或是纸类,要不就是用火源嫁接到这五行中的木质介质上。
    关于这些,我也是自小受教于村里的神棍、神婆们。起初不是很理解,我便问神婆:“要说明火。那油灯和纸都不算啊,灯芯是棉的。”神婆却笑着说,非也!你再想想。我一细研究起来,灯芯和纸是木头做的,也属于木类。便恍然大悟,哑口无言。神婆的解释让我无言以对,之后便也没有细究,只当是长了一番见识。
    当下,这年轻人伸手去摸火柴,想以明火攻之。可因为太紧张。摸了好半天才摸到。当他把火柴盒抓在手里的时候。手不由自主抖的利害,几乎连火柴盒都快要抓不住了。战战兢兢地取出一根火柴,想要将它划着。可是越慌越乱,手一抖。那根火柴没划着。却断成了两截。
    他心里暗骂了一句。将那剩下的半截火柴梗扔在了地上。连忙又去取另外一根火柴,可是手一哆嗦,整盒火柴都一下子撒了出去……
    这一下心都凉了。这种时候,怎么能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心下大骂“倒霉”,连忙矮身想去捡那火柴。可想想又觉得此举不妥,那只冰凉的手还在自己的肩上。不知为何,那“鬼手”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可能是在等他回头。
    年轻人打定主意,就是打死也不回头。只有斜着眼睛想去看那地上的影子,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地上根本就没有影子!
    害怕的同时,又有了新的发现。年轻人用力平复了一下心神,想着来盗墓前,老盗墓贼临时跟他讲的盗墓心得:“临危不乱,有影为尸,无影无鬼。”
    因此年轻人断定,这肯定不是什么僵尸一类的东西,必然是鬼魂!僵尸惧糯米、黑驴蹄子,鬼魂则怕火和血。现在火是没有了,只有用血。
    听那老盗墓贼说:论辟邪,黑狗血最佳。如果实在没有黑狗血的话,人血也可以,但最好是尚未婚配的处子之血最好。
    当下哪里去找黑狗血?唯一有人血的地方,就是自己了。想到自己尚未婚配,也是处子之身,应该可以。
    平日里,连杀鸡都不敢的年轻人,不知哪来的勇气,想也没想就立刻将自己的手指塞进嘴里咬了下去!
    可能是由于紧张的缘故,这一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疼痛。但是这一下确实没少用力气,食指的指尖血流如注。年轻人没有多想,立刻一把将流血的手指就向着身后按了过去……
    “啊~”,就听到一声女人的惨叫,然后就是“呲啦、呲啦”的水汽升腾的声音,肩上的那只冰冷的手缩了回去。年轻人一转身,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瞬间就化作一道血雾了。
    年轻人看脱了身,就顾不得什么金银财宝了,撒开腿就没命的跑。一口气跑到家中,再也没敢出门。之后大睡了三天,方才起床。自此,年轻人痛改前非、奋发图强,不久便高中娶妻。据说后来还成了一位军官,民国时期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成为军中一名得力将军。
    至于那座坟墓,确实有够邪门:去盗墓的人,去一个死一个。即使没有死的,也疯掉了。最后,这将军派人设坛祭祀,从此设为禁区。
    听这故事的时候,我是上小学三年级。总觉得故事结尾有些老套,存在警醒世人的嫌疑。但却对故事中的方法久久不能忘怀,总想机会试上一试。没想到,在这失落的亚特兰蒂斯帝国竟然有了实验的机会。
    老鬼看我发呆,连忙问我:“东家,你是不是给吓傻了?怎么没点反应?好歹你也吱一声。”
    “吱!”我说。
    “滚蛋!”老鬼看我在逗他,就说:“我以为你死了呢!跟你说正经的,赶紧想想办法,我可不想死在女鬼的手下。”
    正说话间,周围立刻暗了下来,连丽莎手中的最后一支火把也熄灭了。气温徒然降低,我们喘气都变成了白雾。
    丽莎也在大眼瞪小眼地看着我,我只好对他们二人说:“方法倒是有,就是不知道管不管用。”
    “说!”老鬼显然有些不耐烦,“婆婆妈妈,像个老娘们似的。”
    我对他们说,如此如此,如何用血对付鬼魂。
    老鬼他们听得是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最后我说:“我倒不是怀疑这方法行不行,主要考虑到这西方世界吸血鬼比较多,要是对方是吸血鬼。那你要是咬破手指,就是告诉对方菜在哪是,对方求之不得呢。”
    老鬼听了之后说:“这个方法不行也得行,反正我觉得靠谱。哪来那么多吸血鬼?即使有,也不可能这么巧被我们给撞上。”
    我看向丽莎,丽莎摇了摇头表示不同意。
    为今之计,只有我和老鬼先一试再说。但是说到去咬自己的手指,还真的需要一些勇气。我们两个人将食指放进嘴里比划了一比划,谁都下不了口。
    刚想要提出想别的办法,这时候恰逢那女祭司出现,张牙舞爪地向着我们扑过来。哪还来得及考虑,“哼哧”一下就咬了下去。顿时感觉指尖传来钻心的痛,疼地我是龇牙咧嘴,不由大骂:“不是说他妈不疼吗?哎哟,疼死我了。”
    老鬼说:“怎么不是啊?骗子!”
    “你们两个傻啊?没听说过十指连心吗?”丽莎说。
    当下顾不了那么多了,先用血在自己的脑门上抹了三道。然后,又在脖颈处各抹了一道。老鬼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还是照我的样子做了。丽莎立在当场,似乎没有要咬破手指的打算。
    这时,突然一阵阴风吹来,那女祭司到了我们跟前,她的脸和我的脸近在咫尺。但是当她看到了我额头上的血之后,就像是被激光刺了眼睛一样,尖叫着向后退避了回去。只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在了黑暗当中。
    老鬼立刻跳了起来,说:“东家,我说什么来着?管用,真的管用!”
    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丽莎看我们的方法奏效了,就连忙将手指放进了嘴里,像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看着她像是使全身的力气,但还是没能咬下去。丽莎最后泄了气,说道:“不行!我真的做不到。”
    看丽莎的样子,也真是为难她了。我便将老鬼的手拉了过来,老鬼起初没明白我要干什么。连忙问我:“干嘛?”
    我没作解释,便用力挤起老鬼的手指来。将挤出来的血,在丽莎的头上、脖颈处抹了两下。老鬼这才反应过来,大骂着我不是东西,但是也没缩回手。最后,我看实在挤得差不多了,这才松开老鬼的手。看抹得不够,我又挤了挤自己的手,给丽莎做了补充。
    好在老鬼不是那么小气,看我也挤自己了,便没再追究此事。只要大家能够安全脱身,他便也无所谓了。只是问我,是怎么想到这个方法的?
    我把刚刚想到的故事,长话短说给他们讲了一遍。老鬼这才像是恍然大悟了一样,埋怨我说:“你怎么不早说?早知道是这样,我就多准备些黑狗血了。实在不行,牵条黑狗来也可以啊!”
    我对老鬼一摆手说:“甭说这些没用的了,还是想想当下怎么脱身吧?”
    老鬼看我这么说,便也不扯皮,积极防御起来。我们三个人,便起身开步往楼梯的方向走。可是刚走了两步,发现不对,我就突然停下了。
    老鬼看我停下了,便问我:“东家,怎么不走了?”
    我反问他:“我们是为了什么上来的?”
    “当然是为了救钱多多……”
    被这些突发状况一搅,差点忘了我们上来的初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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