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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她那么久,从来没见她穿过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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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老师不说话了,静静地听他说下去。
田园园一眼看到庄怀秋的手上戴着一条手串。庄怀秋看到她的手上也戴着一条。不必多问,一定是慈元阁开过光的。
田园园自发地告诉他:“这是怀秋……”刚吐着这个名字便又停住,觉得很荒谬地轻笑一声,改口道,“是那个人送我的。”
庄怀秋问:“什么时候送的?”
田园园:“快半年了。”
年轻的老师再一次忍不住了。因为她实在是很吃惊。
“半年?这么久!”她说,“他一般只会和某个田园园相处一个月。他为什么对她……”
可是还没问出来,便又醒悟过来。
那个田园园,可是和死去的田园园长得有几分相似的。
这一刻她真是不由自主地苦笑起来。
庄怀秋当时也很吃惊。虽然当时,他还不知道那个人的行为模式是这样的。他只是单纯地因为这半年的时间而吃惊。
那个女孩告诉庄怀秋,在那个人和她相识一个月的时候,他就和她摊牌了。她开始的时候还以为他在开玩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身体果真发生了变化,和他告诉她的、一模一样的、各个阶段的变化。
她才恐慌起来。她不是一个坚强的人,登时变得歇斯底里,抓着他不放,先是愤怒,接着就是哭泣。她抓着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眼泪就没有停过,哭到最后,她不得不拼命地哀求他:救救他。也许他还有一丝良心,也许是因为她长得和那个田园园有几分相似,他就送了这条手串给她。
手串延缓了诅咒的发作,却也更巧妙地侵蚀了她的心。
这四个月来,那如同润物细无声的、极为缓慢的发作,使得她被表面的平静蒙蔽了。就像青蛙一样,一下子放进热水里,一定会尖叫着跳走。但要是放在冷水里,慢慢地、慢慢地加热,它就会在不知不觉间被煮熟。
于是,她就变成了现在这样。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是从什么时候起,竟然可以如此平静地接受这么恐怖的事。
庄怀秋完全可以理解她。因为他自己现在好像也不那么惧怕最终的那一天。甚至有的时候,他会有点儿期待那一天。
但是他看着她的脸,心里也有一些疑惑。大家都是被诅咒的人,行将死去的人,也不需要那么多的拐弯抹角。便直白地问:“半年的话,你的发作好像又太快了。”
“嗯。只能说我运气不好吧。”她无可奈何地说,“前两天,我原来的那条手串不小心沾到了血。听说,开光的东西是不能沾血的,一旦沾血就会失灵。虽然他用最快的速度重新买了一条手串给我,昨天就收到了……可是对我来说,这两天的时间还是太久了。”
尽管言语里,她的心情很复杂,但庄怀秋还是听得出来。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她叹息,“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
说到这里,她忍不住自嘲地笑了,是真地勾动嘴角的笑。尽管那么那么的微弱,还是在一瞬间发生了不可挽回的事。
只听喀嚓一响。
她的笑虽然马上就僵住了,还是不可避免地发起一连串嚓嚓的碎裂声。
庄怀秋眼睁睁地看着她的脸上出现了裂纹。从嘴角,眼角,迅速地向周围扩散。就像被顽皮的孩子,一不小踩裂的薄冰一样。
两个人的眼神交汇在一起,除了那细微的、还在继续扩散的碎裂声,整个屋子里安静得让他们心冷。在这沉默的对视中,庄怀秋看到女孩的眼里聚起一层淡淡的水光,但更多的,却是一种释然。
就像被判死刑的犯人,等待死刑时才是最恐惧难安的时候。而当那一天真地到来,却反而可以平静下来。
他们都知道,她的死亡已经在以秒数为单位,进行倒计时了。
“那个人呢?”庄怀秋抓紧时间,问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她说得很小心,嘴巴比之前动得幅度还要小,以至于语音都模糊了。但庄怀秋还是听明白了:他跟她说,出去买点儿东西。
就算是这样,碎裂的声音还是在沙沙地响着,好像变快了。
她不能再说话了,努力地转动了一下眼睛,看向放在桌上的一只手机,又转回来看向庄怀秋。
下一秒,她用力地扯下了手腕上的手串。几乎在同一时刻,哗的一声,整个人就像玉雕一样彻底粉碎。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视觉与听觉双重冲击。以致于庄怀秋都看得呆住了。与其说是恐惧,还不如说是震撼。
当她扯下手串的时候,她从头到脚都迅速地玉化了。不再是皮肤,包括眼珠,眉毛,头发……全部都变成了玉石一样。这个过程顶多只有两三秒的时候,庄怀秋还没来得及看仔细,便又是哗的一声巨响,这巨响之后又是连绵不绝的细碎响声,很清脆很清脆,像无数透明的水晶在撞击。在当时他没有办法找出一个确切的形容。但事后回想起来时,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玩的玻璃弹子。有时他会把玻璃弹子烧红,然后丢进冷水里,发出滋滋青烟的同时,还会发出很好听的,从内部爆裂的声音。那连绵不绝的细碎响声,就像有成千上万个烧红的玻璃弹子被沉入了冷水。
看着那样的粉碎,听着那样的声音,庄怀秋差点儿以为连自己也要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一起崩塌了。
大块掉落在地上,又碎成小块,小块再碎成更小的碎屑……地上扬起了一阵一阵的烟雾。
前后不过十几秒而已,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变成了一摊亮晶晶的粉尘。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谁又能相信一个人还能这样死去?
庄怀秋好长时间都不能动。也多亏了这过度的震惊,不然,真要让他猛地一惊……
田园园听得连呼吸都忘了。她没有亲眼看到另一个田园园的死,可是光听着庄怀秋的转述就已足够。她浑身冷得连颤抖都不会了。
人体在遇冷的初期会发抖,而当温度持续降低,那点儿颤抖就会被肌肉僵硬取代。田园园现在,就像一个受冷过度的低温症患者。
但是庄怀秋并没有给她太多时间来缓冲。就像他说过的,他的时间也不多了。
他在那个房间里待了很久,眼睛没有一秒钟能从那一堆洁白的粉屑上挪开。当震惊慢慢地过去,又有另外一种吸引力渐渐弥漫开来,依旧让他目不转睛地看着。
他虽然也知道诅咒的最终结果必然是死亡。却并没有想到诅咒完全发作原来是这样的。
没有那么血腥,没有那么痛苦,更像是玄幻电影里,那些美好的人物不得不死去时,才会有的华丽谢幕。
只不过,很多人维持不到诅咒完全发作就会死于身体表层的崩坏。
园园惨死,也是因为医院的介入。看起来,将她全身包裹可以阻止表层皮肤的脱落,也可以避免她忍耐不住去抓挠。可其实,并不会延缓诅咒的持续发作。当身体玉化到一定程度,一个轻轻的扭动,就会产生可怕的碎裂……
园园死的时候,绷带全都染红了,连身下的床垫都湿漉漉的,吸饱了鲜血……
那一刻,他忽然生出一丝庆幸。
他比这个女孩坚持得更久,一旦摘下手串,加速发作的诅咒,没有理由达不到完全的效果。
那时,他也说不清是为了多看一会儿那些粉屑,还是为了等假冒他的人回来。总而言之,当时的他完全没有离开的念头。
一直等到天完全黑下来,又等到太阳升起,屋子里的光线由柔和转为耀眼,才从那莫名其妙的等待里恢复清醒。
和女孩说去买点儿东西就回来的那个人,还是没有出现。
他不得不认清现实:那个人不会回来了。也许他只是用这么一个借口,离开她罢了。.!
这就是阴差阳错吧。
在自己搭电梯上来时,那个冒充他的人已经搭另一台电梯又下去了。
他最后看了一眼化成一堆粉屑的女孩。
她的衣服和那条手串还在。此时此刻,比起她的身体,她穿过的衣服和戴过的手串,倒更能证明她曾经做为一个人存活过。
“我把她的衣服和手串捡走了。”庄怀秋说,带着一些温情,那是他对一个同类的哀悼,更是对将来的自己的哀悼,“我在公寓里找到了她家里的地址,把东西都寄了过去。”还有一件不能忽略的事,“临走的时候,我把那只放在桌上的手机也拿走了??那是假冒我的人落下的。”“过了两天,我抱着一丝侥幸,也是想再去看一眼那些……”他停顿了一下,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说,但还是决定称之为,“遗体,那个女孩的遗体。”
“才知道,原来那间房已经被重新出租了。”
“根据我从管理员那里了解到的情况来算,在我离开后一两个小时,那个人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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