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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红枫镇
变异器印摸索出了一点眉目,《枯木炼神诀》第二层也已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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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君浩接下来就要修炼《无影焚天炎》和《穹灵离魂转世印》。
本来,他以为修炼这一门功法和一门战技,短时间之内,是不可能见到成效的。
可因为他是无属性体质,平常修炼时,各种属性的矢能一股脑全收,体内和丹田中,自然就有火属性矢能。
如此一来,修炼《无影焚天炎》根本就没费事,简直就是水到渠成。
并且,他修炼火属性功法,主要是为了将来能够炼制器胎,将就他目前四阶四印器师的水平,也不需将《无影焚天炎》修炼至多么高深,能用就行。
而又因为变异器印对四阶以下器印有统御之能,修炼《穹灵离魂转世印》同样也是轻松无比,施展这门战技之时,不管是将器印融合叠加到矢能攻击之中还是纯力量攻击之中,都是根本就不需要他动用灵魂能量刻意操控。
唯独变异器印,想要融合叠加到攻击中,一直都没成功。
不过,施展《穹灵离魂转世印》将器印融合叠加到攻击之中,不能像炼制宝兵那样器印有器胎为载体,一次性铸入器印之后,只要宝兵不损,就可永久使用。只能在攻击之时,临时融合叠加器印。
即便是如此,君浩也是很满意,这次修炼,可谓是收获颇丰,战力进一步提高,根据他前世的经验,自己现在的战力,足以和三重以下的矢王对抗而不败。但也仅能保持不败,想要胜不可能,杀死更做不到。
“算算时间,这次修炼了二十几天,血色试炼也早就结束,试炼子弟现在也都回归了家族。”
君浩心中细细思索着,“家族之中已起波澜,自己现在算是勉强有了自保的能力,而父亲和爷爷他们自保之力却还尚显欠缺。另外,要想重整家族,只我一人之力显然不够。想要从家族之中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势力,只有那些涉世未深的年轻子弟或许可行,但他们缺少杀伐的铁血。”
思忖了一会儿,有了决定,“不如去红枫镇走一趟,收服一批手下,组建自己的势力。”
红枫镇,位于卧龙山脚下
从红枫镇向东南是黑石城,往西就是断山城,红枫镇处于二城之间,是过往商旅歇脚之处,久而久之就自发形成了这样一个集镇。
既然是自发形成的,本没有统治者,可人多了自然就会产生利益,有了利益就会有争夺,有争夺就会有杀戮。
可红枫镇这点利益,不管是黑石城的大家族还是断山城的大家族都看不在眼中,而那些小家族又无力争夺。
因为,这里需要纯粹的武力统治,小家族抽不出那么多强悍的人手长期把持,更主要的是,如果哪个小家族想要把持红枫镇,势必要引来其他小家族的争夺,发生争执得不偿失。
所以,红枫镇的利益就便宜了一些土匪山贼式的草莽人物。
根据君浩前世的记忆,这里是由一个名为啸天的团伙把持。
啸天的头目叫林虎,此人还算精明,不招惹大家族大势力,对镇中商铺和过往商旅收取例钱也能让人接受。所以,红枫镇被林虎把持了百多年,直至君浩前世被杀,一直都不曾易主。
君浩这次来红枫镇,就是想要收服啸天团伙为己所用。
啸天虽是山贼土匪式的团伙,难入强者法眼,可一个团伙能够保持百年不衰,自有其可取之处。
首先是头目林虎的精明,其次就是团伙成员的团结和铁血。
想要保住红枫镇的统治权,就要时常面对其他团伙的攻击,几乎每天都处于铁血杀戮之中。
团伙成员虽然普遍修为不高,可在这种不是敌死就是我亡的杀戮中激发的杀气和杀心,可不是那些一心修炼的武者所能相比的,这也正是君浩所看重的。
修为不高可以有办法提高,而杀气和杀心却是要经过血的洗礼才能激发。这些人只要经过一番训练,就会成为君浩手中的一把利刃。
红枫镇最大的王记酒馆中,君浩要了一壶自酿好酒,和几碟特色小菜。
酒杯刚刚倒满,小东西就从他怀中爬了出来,小鼻子用力的掀动着嗅了嗅,“尻,你小子不地道啊!有了好酒也不招呼老子一声,想偷喝不成?”一双小眼睛盯着酒杯闪闪放光,俨然一副小酒鬼的模样。
君浩看着它的表情,忍俊不禁的笑道,“我哪知道你好此杯中之物。”
一招手,“小二,再添一个酒杯。”
“真他么的小气!”小东西不满的嘟囔,“再叫一壶酒!就这么一壶,哪够老子喝的!”
君浩促狭的看着它的肚子,好笑的说,“就你一个小东西,本身都没酒壶大,谅你能喝多少!”
“尻!看不起老子是不是?我看你小子是忘了老子的天赋神通了!”
君浩恍然大悟的拍拍额头,这才想起小东西的天赋神通可是吞噬。一壶酒算什么,只要它想,酒壶都能吞了。
“这么小就是一酒鬼,将来还不得把老子喝穷了!”君浩假装不满的嘀咕一句,又招呼小二再上一壶酒。
就这样,一人一狐两个酒客,成为王记酒馆最独特的风景。
“呀,好可爱的小东西!”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走进酒馆,身后跟了五六个血气标染的壮汉。
少女美眸清纯,眉间透着淡淡的清秀,红唇玉润,因惊呼而微微的张开,透显出内心真正的喜爱。
此时,小东西正踮脚人立,趴在壶嘴上吸酒。那可爱的滑稽模样,不要说一个童心未泯的少女,任何人见了都会由心底生出喜爱之情。
这少女,君浩这一世虽然从来没见过,但他却认识,正是啸天头目林虎的亲妹妹,林月。
林月很漂亮,浑身洋溢着青春的飞扬,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刚刚开放的花朵。
酒馆中吃饭喝酒的人不少,但却没人敢对她投以亵渎的目光。听到她的惊呼,就连那些正在说话的人也都闭了嘴。
虽然青春貌美,可毕竟也是执掌红枫镇的啸天团伙的小公主,常年走这条道的商旅都认识她,没人去触她的霉头。
林月是来收例钱的,但受到小东西的吸引,径直来到君浩桌前。
啸天团伙作为红枫镇的执掌者,代表的就是武力就是强权,除了那些大家族大势力,任何人他们都不放在眼中。
君浩孤身一人,身边连个跟班都没有,怎么看都不是大家族大势力出身。所以,林月也是毫不客气,招呼也不打,伸出双手就将小东西捧在手中,抱在了怀里。
而小东西竟然没有一丝的抵触,不仅任由她抱着,还在她胸前两个饱满之间挤了挤,找了一个非常舒适的位置,以非常舒服的姿势,趴在了她的沟壑中。
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对君浩传音,“小子,看到了吧,这就是老子的魅力,可不要嫉妒哦!”
“尻,没想到你不仅是一个酒鬼,原来还是一个色鬼!”君浩不客气的骂了一句,“女人可不是蜜罐子,而是盐坛子,小心被腌成肉干!”
“嘿嘿,嫉妒,这绝对是嫉妒!”小东西得意着呢,“不管你如何嫉妒,老子的做事准则就是,有便宜不赚是王八蛋。”
不等君浩继续鄙视,林月开口了,“这是你的宠物吧?不知能不能让给我?只要你答应,大家可以交个朋友,今后这红枫镇就是你的家,只要有不开眼的家伙得罪你,我林月一定帮你出头!”
虽不是咄咄逼人的话语,可投身草莽的女子倒也豪爽。
从她的话语中就可看出,林虎的确是一个精明人,并没有因为执掌红枫镇就巧取豪夺,对属下的约束还是挺严的,即便是他的亲妹妹也不例外。也就是因为这份精明,才避免了很多麻烦,能够令的啸天团伙长久的持续发展下去。
如果小白狐只是一只普通宠物,如果换做在座的其他人,保准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只不过是付出一只宠物,就能得到啸天团伙的保护,这可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只要不是傻子都会答应。
其他酒客也都是暗中羡慕君浩,竟然有这么好的运气!
早知道啸天的小公主这么喜欢小宠物,早就提几只亲自送上门了。
不过,他们觉得现在知道也不晚,回头就弄几只送去,以求在这条道上得到更多一些的保障。
而君浩却是傻子般摇摇头,“很抱歉,要令姑娘失望了。我已把小东西当成朋友当成兄弟,是不会送人的。”
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是令所有酒客大叹可惜,暗骂君浩脑子被菊花挤了。
面子都是相互给的,啸天团伙不招惹大家族大势力,这是一种颜面。而大家族大势力虽不惧啸天,可既然人家给了颜面,他们也是客客气气的,从没有人如此毫不掩饰的当众拒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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