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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是一种美德,但如果你走向朝堂和战场,那么注定要抛弃这种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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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晟很少撒谎,但如果有必要,他撒起慌来没有半点思想压力。兵者,诡道也,而朝堂之争,是比战场更加尔虞我诈。这不是老实人可以参与的人生。
红巾军香主的马车走进盘石镇的大门。镶嵌着华丽金属片的车厢反射火一般的阳光,让人不敢直视。乡民们透过门缝往外偷看,听着哒哒的马蹄声穿过最宽阔的那条街道。
最华丽的宅子已经变成一堆废墟,王瑾专门挑选了一个靠近南边寨门小巧精致的庭院留给郑晟。里面已经打扫的干干净净,他听说过香主不喜欢外人伺候,在周边布置了护教武士守卫,没有安排仆从。
郑晟一下马车,立刻要召集几位堂主议事。
刺槐陪在月儿进入宅子,但这里没有她的住处。毛三思等侍卫往宅子里搬运一些行李。
盘石镇的议事大厅也被火烧过,这几天王瑾找来工匠勉强把这里修葺了一遍,但还是可以看见许多大火熏黑的痕迹。
毛大详细禀告战事的过程,王瑾和黄崇久进行补充。他们没有隐瞒,坦白说出当日是因为彭怀玉擅自出击,才鬼使神差轻松拿下盘石镇。
郑晟摸着下巴,在整个过程中只是静静的听,直到部下把镇子里发生的一切都禀告清楚,没有人说话了,他才开口:“不管怎么说,结果很好,我们拿下了盘石镇,抢到了足够多的粮食。”
毛大回应:“正是。”
“十一,你暂时留在我身边;彭怀玉,你出镇子联络各地的流民,其余人加固镇子的防备。”
这道命令让几人感到意外,连彭怀玉自己都认为他应该得到奖赏,而不是被发配出寨,做什么联络流民的事情。但是郑晟没给几人发出疑问的机会,接着说:“王瑾,明日张贴布告,红巾军义军不犯百姓,盘石镇的乡民是自由的,他们可以选择离开,但如果留在这镇子里的店铺必须要开门营业。”
“遵命。”
“就这样吧,我们夺下盘石镇,然后守卫这里。”下达完命令后,郑晟走了。他没有着急回住处,而是招手让秦十一跟着,走向冷冷清清的街道。
他们两人是老朋友,秦十一也有一点畏惧郑晟,但比其他人强多了。来回经过的都是红巾军将士,见不到一个乡民。秦十一看着郑晟的背影,有心想给彭怀玉说几句话好话,但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彭怀玉打了好几仗了,但还没在红巾军中取得一个正式的身份。
他们在镇子里巡视了一圈,又在城墙上走一遍,最后在秦十一昨天夜里查下的烈火旗帜下停下脚步。
郑晟摸着粗木杆,问:“听说这面旗帜是你专门带过来的?”
“嗯。”
郑晟若有所思,“圣教红巾军日渐强盛,许多人不明白这面旗帜的意义。我们心里必须要明白,哪些是自己人,哪些只是同路人,哪些只是被迫加入我们。”
秦十一不明白,自己人和同路人该怎么区分,他也不敢问。
次日,在红巾军的强令下,盘石镇恢复了人气。各家各户不得不打开紧闭的大门,乡民们强作欢颜,隐藏自己的恐惧。
辰时,彭怀玉领二十个亲随出寨,秦十一前来送行。他把得到的一些赏赐全部带过来,装了一个小包袱,在寨门**给彭怀玉:“彭大哥,外面兵荒马乱,到处是官兵和乡兵,这些钞和铜钱我暂时用不上,你拿着在路上用。”
彭怀玉连忙推辞:“十一,不用,我们这种人那里需要用钱。”
“可别这么说,不是每个地方都能当盗匪的。”秦十一硬把包袱塞到彭怀玉手里。
彭怀玉接过来,入手甚沉,看包袱鼓鼓囊囊的模样,大概知道秦十一把所有的家当都放在这里面了。他嘴上没说什么,心里着实很感动。许多年来,除了爷爷,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
交代好包袱,秦十一凑过脑袋,在彭怀玉耳边压低声音道:“你尽管去做,我会在香主面前表述你的功劳,早日让你回来。”这就是陪在香主身边人的便利,义军诸位堂主不敢轻视秦十一的原因。
“多谢。”
彭怀玉说了两个字,提着包袱领着部众,头也不回的走向西边的莽莽群山。
镇子里处于一种虚假的热闹中,午后,终于有一批将信将疑的乡民选择了逃离。根据郑晟的安排,红巾军给他们每人分发了七天的粮食,并准许他们带走自家的财物。盘石镇莫家的钱财和粮仓已足够红巾军使用,从这些乡民身上搜刮不了多少东西,还会落下一个坏名声,郑晟不做这样的蠢事。
傍晚时分,又有一批乡兵离开。
次日清晨,经过一夜长思,一大堆乡民大早早聚集在四边寨门前。辰时,王瑾和黄崇久下令开门放人。这群人走后,镇子里终于变得冷清下来。
半下午时分,郑晟一个人走上街道。两边一大半的店铺都关门了,能开店铺的都算是有点钱的人,要么在乱军中被杀死了,要么选择冒险离开。
他独自行走,毛三思跟在几十步外。
至少,现在红巾军在许多人眼里是地地道道的红巾贼。他在为南人的地位拼命,在大多数南人眼里,他是吓人的恶魔,比罗霄山里的彭山康名声好不了多少。这就是时候未到。朝廷可以不断的失败,而他如履薄冰,只要失败一次,很可能会万劫不复,谁知道周子旺的命运会不会降临到他头上。
前面有一家店铺开着门,郑晟走进去,原来是一家卖珠花、布巾的杂货店。店主是一个老头,正趴在柜台上往外瞄,见到郑晟立刻站起来。
“客人要买东西么?”
郑晟一身粗糙的布衣,有了月儿照料后,比从前干净了许多,但看上去不像是义军头目。老头丝毫不敢大意,恭谨的伺候。
柜台右边摆放了四五种颜色的布条,左边是五彩布扎成的花和几个带着锈迹的金属制珠花,黯淡无光。
没有什么好东西,郑晟走到布花前,心不在焉的看,“你怎么没走?”
老头站在他身侧,小心斟酌词语:“我老了,腿脚不便,走不了远门。”
这个理由骗不了郑晟。“可有比你更老的人都走了。”
“我年轻时候曾经逃过荒。出寨子的人带了七天粮食,不等七天,他们会从人变成禽兽。我老了,争不过他们,留在这里也许命会好一点。”老头很诚实。
郑晟笑了,这是一个聪明人,“你恨红巾军吗?”
“不!”老头瞬间做出反应,眼神里藏着警惕。
郑晟没想到会吓到他。他正准备离去,门口进来一个人。
“香主!”一声娇嗔,刺槐故意做出很夸张的表情,“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不能来吗?”郑晟见刺槐身穿劲装,腰上佩刀,看架势应该是刚从城墙头巡逻回来。
眼下盘石镇驻守兵马三成是护教武士,三成是从流民中新召的士卒,还有三成是刺槐的部下。出山以来。本营一直没有征战,刺槐清闲到现在,上战场很可能就是最危险的地方。
她蹬着皮靴走近:“你来买花啊?”她眼睛看向柜台上的布花,却用余光瞟向郑晟。“香主看来这么久,能帮我挑一朵吗?”她不是第一次在郑晟面前开这种玩笑,但这一次声音很小,似乎有一点羞怯。
屋子里光线很暗,只有一个老眼昏花的老头躲在角落里不敢说话。香主!他听到刺槐的叫声了,这个年轻人就是传闻中集神医与妖人与一身的郑晟吗?
话说出口后,刺槐心不在焉,按照以往的经验,郑晟应该果断的拒绝,摆出一副臭脸孔离去。这就像演戏,剧本已经写好了。
也许是屋子里的光线太暧昧了,也许是刺槐这次没有如从前表现的那么大胆。也许,……,只是命运之神的玩笑,郑晟已经转向大门方向的身体慢慢转回来。他在七八朵摆成一排的布花上扫了一眼,随手拿起一个布花,“这朵,你带这朵花最适合。”
然后,他伸手在怀里摸出一块铜钱,按在柜台上,“店主,这朵布花我买了,不要找钱。”
布花落到刺槐的手里,两只手轻轻相碰,旋即分开。郑晟转身,头也不回的往门外走去,这才是他行事风格。
刺槐拿着花,许久没动,也没说话。老头躲在一边,偷看刺槐的佩刀,也不敢出言惊醒这局面。
他那样的男人,怎么会知道那朵花适合我?刺槐低头偷笑,手里那朵布花像是一张笑脸,在与她对笑。她知道郑晟在骗人,可女人怎么会在乎那些话是真的,那些话是假的。她只知道自己很开心,二十三年来,第一次这么开心。
那朵布花俗不可耐,被夹在刺槐的指缝中,郑晟甚至没看出它究竟有哪几种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