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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你说的谭丽秀,不是失忆了吗?怎么会跑到我们家去?”杨媛媛就纳闷了,谭丽秀不是应该在医院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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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娶了杨伊雪,至少可以少奋斗十辈子,毕竟那样的女人估计是把世间所有的罪都受过,然后再享受……
为什么要惩罚他!
谁也没有想到,再次见面,竟然见到的是谭丽秀的尸骨,若不是手上绑的链子,恐怕他们都认不出来。
“这件事要告诉华子吗?他现在还找着谭丽秀!”路遥低声问道,充满了无奈。
而且杨媛媛很会讨男人的欢心,很对他的胃口。
白手起家,玩的很开,身边的女人也不会少。
再也找不回来。
千言万语,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杨伊雪把人交给了他!
痛不欲生!
让不少人都津津乐道,尤其是新晋的小开,尤其是对杨伊雪中十亿彩票的经历太过于佩服。
如果不知道,华子会以为谭丽秀还在世间的某一个角落里活着,如果告诉他,连想念的权利都没有……
杨媛媛一听,收回脸上的不自然,看着面前的男人,是嘉禾市新起的小开,白岩。
虽是那么说,不过白岩的心中暗自揣测,难怪会认识华子,感情是仇人。
不管杨伊雪做什么努力,总会沿着原来的方向发展。
通过谭丽秀这件事,她想通了,人生这一辈子,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白岩摸了摸杨媛媛的秀发,眼神有过一丝的兴致,他自然知道不可能是因为一条狗,就能引发谭丽秀如此的憎恨,不过这一切,与他无关。
看着天花板,有一瞬间,她希望死的人是她,她能和谭丽秀互换。
瞒也瞒不住多久,毕竟华子的势力还是很大。
女的罐骨要比男性的罐骨要小巧很多,唯独能认出来谭丽秀的是手上链子。
杨媛媛这边,得知黄大海出了事情,还是在第二天早晨。杨家被烧,她丝毫不在意,反正又不是她住的公寓!
很少。
路遥他没有人证,也没有录音,谭丽秀死了,他成了罪魁祸首,没有人比他更憋屈。
两人的相遇,很俗,在夜店,杨媛媛看上了他的钱,虽然她也有,但谁也不会嫌弃钱少。
“亲爱的,你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难看?”男人出声问道,手不自然的摸到杨媛媛的胸口。
第一次见面,白岩就赠送杨媛媛的是五千万的钻戒,一闪闪,特别漂亮,尤其是在夜店,这样出手阔绰的爷不多。
“你们说的华子,是刚从监狱里面出来的华子吗?”杨媛媛试探性地问道。
密不透风。
讨厌他喜欢的东西被人沾染,尤其是背叛!
路遥那天是对谭丽秀很失望,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谭丽秀会做如此疯狂的事情,简直不像谭丽秀的风格。
杨媛媛对华子这个名字并不陌生,杨伊雪的手下,世界好小。
说着就往卫生间走去。
是他欠杨伊雪的解释。
至少在白岩现在看来,杨媛媛就是一个见钱眼开的女人。
因为她看见路遥,就会生气,如果不把谭丽秀交给路遥,是不是一切都可以避免。
哪怕是混黑白之间,更何况和华子的关系还水火不容,特别想要看看能收服华子的女人会是怎么样。
没有钱还债,而那一跟小拇指,就是用来偿还的利息。
太平间与他们的距离有多遥远!
彼此之间的默契很少,更多的是你来我往,就如同他们之间的性格。
这也不能怪杨小强,他和rose的房间正好是对着顶楼,总觉得冷飕飕的,哪怕是关了窗门。
杨伊雪心中,谭丽秀比那些人重要的多,为什么要傻傻地做蠢事?杨伊雪想不明白。
谭丽秀还是按照前世的规程,如果不能逆转,那么她也决不妥协!
杨媛媛丝毫不知道她此刻在白岩心中已经成了一个任人分解的尸体,她面带微笑说道,“因为华子是我妹妹的手下,我妹妹叫杨伊雪,想必亲爱的,你也听说过吧!她在嘉禾市很有名!”
杨媛媛的手机响了,她面色一红,“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
杨伊雪怎么能不生气,双眼红肿,大声的问道。
华子,黑道很多的人都知道,不好惹,不要命,简直就是克星,谁惹了华子,准没有好结果。
就如杨伊雪的心情。
“没事,就是我一条衷心的狗死了,有些难过!”杨媛媛摊了摊手。眼睛还不忘做戏流出几滴泪水来掩盖她刚才的憎恨。
谁也没有想到谭丽秀会用自己的死摆了所有人一道。
滚床单,也不是第一次,或许是夜色太过于美好,两人大战不下五次。
这一生,谭丽秀虽没有死在她手中,还是为了她而亡!
两个人吃了早餐,白岩场子里的小弟就跑回来,“大哥不好了,华子又来了。”
满目憎恨,说不出的可怕,尤其是出现在杨媛媛那么完美的脸上。
历史就像一条很牢固的牢笼,逃脱不了,永远无法改变!
白岩左手的小拇指被人剁了,总觉和他玩的来的女人是他缺少的那一根小拇指。
可以换回一条鲜活的人命!
杨媛媛很有兴致的摸着鸽子大小的钻戒,头一次收到钻戒,曾经她也有,是凉严城送给她,不过两人终究成了路人,她扔到了大海里。
打扮的高贵优雅,都是用钱堆出来的。
想到这里,杨伊雪擦干了脸上的泪珠,很不注意个人形象,不是用纸,而是用手,哪怕很粗鲁。
所以,白岩怎么能不认识。
尤其是一听到有人死,半夜还能听到扑通从窗外掉落地上的声音,整个人都不好。
太平间为了储蓄尸体,所以温度很低。
谁也没有想到!
这一特殊的爱好,杨媛媛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
这些日子向裴安对她的感情,她一直都回避,回避再回避。
杨伊雪说着就感觉到了心累,踉跄地整个人都贴着地面。
“谭丽秀,你还记得我吗?我叫杨伊雪,虽然比你们出身高贵,我曾经觉得你们很可怜,可现在我觉得我才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拥有高贵身份又如何,前世我活的不如狗,我努力想要过好,还是牺牲了你们。你说,是不是成为我的朋友都没有好结果!”
被铁锤砸碎的那一瞬间,很疼,神经百骸传到四肢,那感觉白岩死都忘记不了。
好美!
谭丽秀死在杨家,要是被华子知道,多少和杨伊雪拖不了关系,关键是这样对华子真的好吗?
乍然让男人一看,惊了一跳。
很烦恼,大佬们之间的事情,要是发生火拼,受伤的,肯定最多的是他们小喽啰。
至少现在,她杨伊雪,不想看到路遥。
出乎意料!
女人是用来放在床上,若不是这一次事出突然,白岩也肯定会把杨媛媛支开。
知道白岩这一特殊爱好的人,都死了,杨媛媛能得以生存下来,还是因为‘杨伊雪的帮忙’,当然这都是后话。
嘉禾市的人,谁不知道杨伊雪的家世和后妈的关系!
通知他们来领人的,是在陌生的太平间。
人都死了,说什么还有用?
她一个人跪在地上,对着冰冷冷的尸体。
如此的奇女人,被很多娱乐媒体争相报道,好多人都想要一睹芳容,可惜杨伊雪太过喜静,代表她的都是她在画展上的画作。
一切等待着杨伊雪的抉择。
只要是背叛了他的人,他就会暗中把她的小拇指剁下来,一辈子陪着他。
杨宅多的是关人的地方,谭丽秀是她的朋友,她把她交给了路遥,结果换来的是什么?
当她打开薄薄的那层白纱,她想,谭丽秀躺在这样的床上会不会冷,临死的时候会不会后悔,会不会想起她还有杨伊雪这个朋友。
豪门贵女,进过监狱,却还能活的如此精彩。
杨伊雪,嘉禾市曾经最典型的存在。
试探性,若是杨媛媛是对方找来的间谍,白岩一定会把她做成最漂亮的标本,尤其是杨媛媛的那双脚,特别小巧。
很冷,很冷。
杨媛媛说出她是杨伊雪的姐姐时,白岩心中咯噔一声,面色不变,“呦,亲爱的真是好,有那么出色的妹妹,想必你这个姐姐也是沾了不少的光!”
要知道中十亿,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而且杨家的公司在杨伊雪的手中越做越大,越做越出彩。
她无法接受真相,前两天谭丽秀还在她的怀抱中说会好好的活下去,现在只能冰冷地躺在太平间,听不到他们的呼唤。
杨伊雪一拳头接着一拳头打在路遥的脸上,像是打在棉花上,无法泄恨!
前段日子网上还爆出杨家旗下的公司纳税多少,简直就是嘉禾市的一大奇谈!
那时,她刚从另一个男人床上爬起来。
白岩到想看看,杨媛媛想要说些什么,但愿她不要那么无趣。
怎么可以,就这样无情的抛弃,离开。
白岩喜欢收集漂亮的女人尤其是她们的小拇指,或许和他的经历有关。
不过,敌人的敌人,不就是朋友吗?
向来坚强的路遥,一声不吭,低着头,不敢去看杨伊雪,他辜负了杨伊雪的信任,临走之前谭丽秀答应他好好活下去,那坚定的眼神,一切的一切在谭丽秀的尸骨面前成了泡沫。
他不要女人的心,也不要女人的身,要的只是她身体上的某一个构件。
白岩暗中悱恻,很担心又会发生曾经的事情。
杨伊雪一巴掌就挥到了路遥的脸上,路遥没有闪躲,直直地迎上这一巴掌。
杨伊雪心里想,今生,她很努力地做一个恶人,却不成功,招惹上了向裴安,想甩开都甩不掉。
就好比平常一直很活泼开朗的姑娘,忽然有一天自杀,那种感觉给人是不敢相信。
不能容忍。
路遥觉得天都塌了,谭丽秀还想要他和她姐姐在一起吗?
就如前世,谭丽秀死在她的手中,为了救她而死。
从小就在穷人堆里面生活,白岩曾经很相信身边的兄弟,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那么值得信任,他的兄弟带着他的女人跑了,卷走了他的钱。
可现在,太平间,他连揭开尸骨上面的那层白布的勇气都没有。
如果谭丽秀还活着,他还可以面目可憎的抓着她的衣袖逼问着,“为什么要骗他!”
作为一个女人,自然是懂得如何在男人面前讨欢心,男人向来喜欢温柔,漂亮,大方,尤其是傻白甜。
“老大,华子在场子里打伤了我们好多兄弟,抓着女人就喊谭丽秀,怎么办!”小弟抓了抓头,头上几根头发都被拉扯了下来。
“姐姐,出事了,我们家房顶有人从楼下上跳下去,是谭丽秀,死的好惨,好多人都是新买的房子不好,是凶宅,我不要住在这里,我去你哪里吧!”杨小强在电话里不满意的说道,杨媛媛有房子,他不要在这里受苦。
人死了!
尸骨都已经烧的不成人形,依稀能从罐骨知道那是一个女人。
既然已经发生,问道,那么白岩就给了一个很内敛的答案,“是的,怎么你和他认识吗?”
有人说杨家一定是祖坟上长了香草,不对,是仙草!才会出如此的妙人。
“路遥,你来告诉我,为什么谭丽秀会出去,你答应过我什么,她要好好的,结果你现在就给我看她的尸骨吗?你明明知道她现在身体很不好,很容易固执己见,为什么要放走她,你是不是想要害死她?你说啊!来告诉我,来反驳我这不是真的,一切都是假的!”
杨伊雪踱来踱去,越加冷酷无情的脸上说着,“不用,你出去,让我一个人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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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这才发现白岩身边的女人,好漂亮,和老大之前的女人不一样,要身材有身材,打扮的和天仙一样,真不知道白岩是怎么泡上的!
……
强求没有好结果。
谭丽秀才二十多岁,多美的年华,就要夭折,怎么能不可惜!
任谁都接受不了谭丽秀的离开。
火烧杨家,她用不着谭丽秀牺牲性命来干这蠢事!她会自己烧,谭丽秀这是要一辈子都让所有的人都后悔吗?
是他见过最美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