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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尘依然只是望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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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故事?”同尘不敢相信。
“无”也像大部分没有融入人类社会的妖怪那样,神龙见首不见尾,同尘只好找到朱利安,在朱利安的帮助下,找到了住在一所空房子里的无。无最喜欢那些暂时没有人住的房子,所以如果你出门旅行去了,你的房子又够漂亮,就会被无看上。这次依然像前两次一样,同尘看不到“无”,而本来连幽灵都看不到的慕沙,甚至都感觉不到无就在眼前。等朱利安离开之后,同尘这才放心,把他们到来的目的说了出来。
“为什么呢?”
“那倒不是,我从来没见过你的祖先。时隔太过久远,很多事情变得模糊不清,我也不太清楚自己怎么就把那支笔丢了,更不清楚那支笔为什么会落入你的祖先手中,成为现在的故事记录工具,但真想再握握那支笔啊,好几次想要从你家里拿走那支笔,可最后还是放弃了。”
透过书翁的眼睛,同尘发现那个时代的一切都非常原始落后,看来这段记忆属于很久以前。那时的书翁,还是河中霸主,不似现在,以人类的身份当着图书馆的管理员。
离开无的家中之后,同尘才把书翁记忆里的事情告诉慕沙,听完这一切之后,慕沙苦笑了起来,说道:“果然,没有人比得上她在他心中的地位。和书翁交往那段时间,他向我提到过这个被自己遗忘的女孩,虽然没了记忆,但他说到她时的语气和平常的都不一样,我对声音敏感,没有什么能瞒得过我的耳朵。”
同尘最后成功地说服了慕沙,她决定和同尘一起去书翁家里,当面解释清楚他们之间的问题,然后彻底决绝地分开。这次开门的是阿温,可能受到老板阴郁心情的影响,阿温的紧身衣也变成了黑色,眉毛成了囧字形。看到慕沙,阿温的表情一瞬间丰富起来,里面有惊讶,有生气,有喜悦,还有疑惑,甚至包括关切。
书翁离开了,想让这个女孩单独静一静,可等他回来时,长思已经不见了踪影。书翁在河里拼命地寻找,找到了她的尸首。他没有想到贞烈是她的本性,他本来等着用柔情融化她的心。
“我从来不否认这一点,这是我的本性,只是你们没发觉而已。”
“全部记忆吗?”
“与你相比,它们只是故事精灵。”
“知道这是什么吗?”
“书翁把关于陶长思的那段记忆交给了我,长思恢复了自己的意识。书翁只知道他爱着活过来的女孩,却不知为何会爱她,没了过往记忆的他,似乎也不那么想一定要留住那个女孩,不会继续再爱她。他把长思送回家里去,临别之前,长思叫住了书翁,对他说:‘我并不怪你所做的一切,希望你能够找到幸福。’同尘,你觉得呢,何必要换回这样的记忆?我给过他选择,是他执意要把关于她的记忆送给我。”
对声音异常敏感的王慕沙,却能听到无的声音,她说道:“我要用我的全部记忆来交换这段过往。”
书翁的记忆到此为止,同尘睁开了眼,无的手已经离开了她的额头。
慕沙又是浅浅一笑,从包里掏出一只透明的玻璃广口瓶,里面黑乎乎的一团,而且那些黑东西似乎正在蠕动。
“书翁连前女友的事情也告诉你了?”
不过,记忆里的真实事件,不像故事那样正好如此。长思不喜欢书翁,而且早就有了一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在书翁的记忆里,同尘看到了她和那个文弱书生般的未婚夫并肩而行,适当地接触,适当的距离,适时的微笑,适时的眉目传情,一切发乎情而止乎礼。通过书翁的眼,同尘感觉到了嫉妒与怒火,想要得到长思,他找过她,想要带走她,但她拒绝了。作为妖怪的本性是野,也就是自然,书翁做出一件非常糊涂的事情。
“差不多吧,确实非常愉快,一直以来我也喜欢写那种虐恋小说。”
“为什么呀,如果我不在,你随时可以看看它。”同尘想了想,“如果真的是属于你的东西,我会还给你。”
“可如果书翁不这样做,你也会找到说辞彻底把他甩了吧?”
所以,祭祀河伯的行动,在族长的主持下,很快就召开了,穿上新嫁衣的长思,在父亲和未婚夫痛苦目光的注视下,来到了河边。本来书翁以为她会被绑过来,以为她会反抗,但她为了村子,准备牺牲自己。村里的大部分人都出席这次活动,眼看着长思一步步缓缓走向悬崖,然后纵身跳入河中,她身后是她那被捆绑起来的父亲和未婚夫撕心裂肺的叫声。那声音虽然在书翁的记忆里,却像在同尘的耳边响起,让她的心怦怦跳个不停。书翁听到他们的声音时,想到了什么呢?因为自己的爱而毁掉别人的一切,会不会有一丝丝愧疚之心呢?
“想不想报复一下呢?”
“喜欢就能据为己有吗?”长思的语气俏皮,表情可爱。
慕沙点点头,说道:“我想知道那个让他念念不忘的女孩是谁,不仅是我想知道,身体里某个属于很遥远时代的声音,也想弄清楚。”
同尘没有说话,眼泪顺着她的脸颊留了下来,滴在面前的桌子上。慕沙把装故事的瓶子递给同尘,同尘也只是木讷地接下了它。现在她的眼前,净是这些年来和书翁有关的一切,但她擦了擦眼泪,把这一切旧日的珍贵回忆,也打入了冷宫。书翁为了眼前的女人抛弃了一切,如果在电视剧里,倒是能够成为感天动地的爱情传奇,可惜这是现实,同尘只觉得,她甚至想把书翁从她的生活中抹去。
“可能正因为得不到,才让他着迷。”无的目光转向慕沙,“对你不是也如此吗?他得不到你,所以才想把一切都给你。”
同尘可以感觉得到,“无”正看着自己,她盯着面前的空虚,慢慢地竟然发现,面前有什么东西正在形成,过了一会儿,一个看起来十一二岁的小女孩模样的幽灵飘浮在同尘面前,难道这就是“无”吗?
“怪不得我总感觉到了晚上家里有人呢。”长思说,“但如果你真的喜欢这本书,就告诉我这本书每一页里都有什么样的内容,如果你说对了,我就把书送给你。”
“你也可以看到无?”
同尘转过头看着慕沙的双眼,她不像在说谎。可是,按照她刚刚所说的一切,难道她对书翁,毕竟还是动过心?
总有一次,书翁应该要得到爱的回应才对吧。
当然,私自把同尘家的故事送人这个事实无法改变,但可以等他们俩的问题解决之后,慢慢和书翁算账。
“没错,事实证明他经不起考验,竟然真的拿走自己多年朋友最珍视的东西。”慕沙冷笑道,“对于我来说,爱情只是生命的一部分,如果要为了爱情牺牲掉其他的东西,那就只能算是一种好胜心。他不甘心输给我。”
“最近经常到你家来看这本书,一直念念不忘,所以才会要想拿走。”
“准确地说,是故事精灵和幽灵的融合体。你那支笔初代的拥有者,也就是制造出我的人,用那支笔里面的灵力,整合他自己逝去女儿的灵魂制造了我,所以我的外表,是他女儿的样子。初代拥有者,可没有把毛笔用在记录故事上,其实那时的毛笔,只是一件简单的工具,是他运用自身灵力的载体。他的女儿过世后,悲伤过度的他,便用自己的灵力运于纸上,画下了女儿的样貌,又把好不容易留下的女儿灵魂的碎片融入其中,造就了我。而同尘,你知道你那支笔为什么会如此神奇吗?不仅因为你自己的灵力,也是因为,制造出我的那个人,把自己全部的力量放进了笔里。他无法给我的陪伴与照顾,都被他放进了那支笔里,那支笔本来是属于我的。”
“你是个魔鬼。”
“那你是故事精灵?而且是很擅长隐身的故事精灵?”
“你敢算是半个作家吧,而且,和这么多超常规的事物打交道,你应该明白,有时候直觉包含着真理,只是我们无法证明它,才否定它,不是吗?每次和男孩谈恋爱,都是觉得他们的声音就像是我寻找的人,我非常喜欢他们的声音,不过只要相处一段时间,我心底里就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不是他,不是他,所以就一路分手,恋爱,分手,恋爱。一直以来,我在周围人眼中的形象就是一个有几分姿色的放荡女孩,老师瞧不起我,父母也不理解。有一段时间,我自己也惶恐无比,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让我无所适从。我还曾经请教过心理医生,想要知道这是不是我的心理出了什么毛病,还进行过治疗,但我实在改不了,我想要找到那个声音。现在的话,周围的人怎样看我,我已经无所谓了,我明白我在做什么,我会一直寻找,直到发现那个声音的一天。”
“你是怎样做到让那女孩苏醒过来的?”同尘又问。
“书翁不是有一段非常想要夺回来的记忆,可又犹豫着要不要用关于山魈的记忆把它换回来,我可以把它换回来,而且把这段记忆换给你,这样来报复书翁,你看怎么样?”
书翁爱上了一个名叫陶长思的女孩,那时的书翁住在一条清澈见底的大河里,那时的世界显得比现在更加明朗。那时的女孩不施粉黛,依然迷人。
不知为什么,当她说出这些话时,同尘能够感觉到她语气里的苦涩与无奈,她望着慕沙的眼睛,想看清楚她的真实想法,同尘坚信,她一定有自己的苦衷。最后同尘说道:“不过书翁对你的一片心,确实让人感动,你就不能再见他最后一面,当面把自己的想法说清楚吗?”
长思沉进了水中,挣扎了几下,安详地闭上了眼睛,不过书翁化成了水把她缠绕起来,带她来到了远离村庄的岸边。月下,长丝坐在岸边大岩石上,目光呆滞地望着水面。
“原来如此,我得先掂量掂量你们用来交换的东西。”无说。
同尘正想着上前帮忙,那红色妖怪放开书翁抱起慕沙,从那玻璃的破口处跳了出去。书翁也第一时间追了出去,不会飞檐走壁,甚至没有基本武术功底的同尘,只能站在玻璃碎片前,望着窗外花园里那些光秃秃的树干。
说完这句话,同尘便挂掉了电话。很快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一直不停,不用想也知道,是书翁。虽然同尘脾气很好,但非常抱歉,现在她确实非常非常非常不想听到书翁的声音。
慕沙笑得眼泪流了出来,突然冲进了书翁的怀里,书翁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没有问,只是抚摸着在自己怀里哭泣的那个女孩的脊背。同尘可不想当电灯泡,准备离开这儿。
“什么事?”
“你对生命的理解真是狭隘,同尘。我想让你帮我创造一个故事精灵,想让你写下我的故事,再把故事精灵送给我,可以吗?时间漫长,真是孤单啊,不想再独自走下去。无论如何请答应吧。”
“但如果你们想知道那段记忆,我也不会白白给你们看,必须要有东西进行交换才行。同尘——”
不管怎样,同尘决定和她一起去寻找无,她想知道事情会朝怎样的方向发展。
“那怎样记录故事呢?”
“不过是一个人觉得无聊而已。那种团聚的时刻,特别想要陪伴。那天下午坐在窗户前回想自己的人生,回想自己认识的人,想要找到一个共同跨年的伴来,最后发现似乎只有他是最合适的。”
“已经分手,还要继续关心吗?”
“同尘,有事吗?”
同尘感觉无逼近了王慕沙,这次慕沙可能也察觉到了,她有几分害怕,但还是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无”的压迫感远去,同尘和慕沙同时松了一口气。
“容忍什么?你不是说书翁的声音非常好听吗?”
阿温把同尘和慕沙让进屋子里,书翁依然在二楼的开放区域,同尘和慕沙一起上楼去。书翁正在看书,他也穿着纯黑色的衣服,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看着慕沙,惊得书掉在了地上。
慕沙直直地看着同尘的眼睛,像要看穿她的心。
“后来怎么样了呢?”
“像你刚刚所说,他也不过是不甘心认输而已。”
“很多时候,事情的真相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美好。”她说着,伸出手在同尘的额头上。一股奇怪的力量从她的手指里涌出来,挤满同尘的大脑。同尘闭上眼睛,感觉眼前是一片迷迷茫茫的大雾,她似乎正拼命向前,最后终于穿过了那片雾。
“你不要紧吧?”同尘问。
她明白,慕沙找到了自己心底里的那个声音的主人。
真庆幸那个人就是书翁。
“我知道故事册的事情了,书翁,我代表我们家世世代代记录故事的人通知你,现在我们要和你断交,从此再无牵连。”
“因为你是作家,所以把直觉看得太重了吧?”
身后突然传来“啪”的一声,同尘打了个激灵,回过头时看到落地窗户的绿色玻璃碎了一地。一个大红色的身影来到书翁身边,像一头狮子,它狂叫了一声,两只前爪把书翁按在地上。接着,它化成了人形。
书翁没有反驳,只是望着他,就算她指着他的鼻子骂上三天三夜,他依然不会生气。瞧,其实书翁很容易对女孩子动心。
“连声音也变了。”慕沙笑着说,可突然,她的笑僵在了脸上,本来苍白的脸,此刻更是变得像一张白纸,同尘担心她突然不舒服,正想扶着她时,她皱着眉头望着书翁,道:“是你吗?”
“麻烦你,可以把你的那支笔给我看看吗?”
同尘点点头,说道:“那你得把关于你的故事详细告诉我,我才能做到这一点。”
“自从除夕夜之后,我就没再见过书翁,最近他过得怎么样?又变成了一团像果冻一样很奇怪的精灵模样吗?”
“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呢?我都认不出来了!整张脸都变了呀,还是回到以前的样子吧,谁都会喜欢更加英俊的你。”慕沙的语气又像往日那样充满阳光,听起来对任何事情都不那么在意。
“至于我的记忆,”她突然笑了,“太沉重了,太沉重,同时也没什么意思,不想继续背负着前进。”
“看到别人和朋友反目成仇,你非常享受对不对?你肯定是施虐狂吧,喜欢看到别人因为自己的原因痛苦?”
“没错。除夕那天我提出,想看到同尘家的故事在书房里飞来飞去的情景,书翁答应了,他把你母亲的那本故事记录册撕了下来。一团又一团墨迹化成各式各样的小精灵在书房里飘动,实在漂亮极了,比窗外那些俗气的烟火美丽千百倍。最后,我便让书翁把其中一个我喜欢的故事精灵送给了我。你们家的人和书翁不是世交吗?瞧,为了一个认识三个星期的女人,他甚至也可以毁掉你最喜欢的东西。”
“真是出人意料!”慕沙说。
这是什么妖怪呢?
“你真是聪明,同尘,没错,确实如此,只是玩玩而已。”
后来有一天,书翁遇到了无。无答应他,会让那个如同死去的女孩复活过来,但前提是,他必须把某一段记忆交给无。为了她能活过来,失去记忆又何妨?
无点头,又摇头,说道:“是,也不全是。你应该很熟悉我才对。”
“我明白了,谢谢你。”
长思是村子里教书先生的女儿,常常在河边浣洗衣物,像其他妙龄女孩一样,她喜欢临水自照,对水里的自己扮鬼脸。有时候她会和同伴一起来,她的同伴个个也都是美的,那个村子里,似乎盛产美女。不过,就像某句歌词里唱到的那样,她一出场,其他人显得都不过如此。
有什么东西挤压着同尘的心,啊,没错,是时光的残忍与无情。
“因为这本书我非常喜欢。”
“所以说,漫长的思念,其实只是徒劳而已。”同尘感叹道。
那个时候书翁才明白,自己的神通,并不能带给自己一切。悲伤之余的他,用尽自己的力量想要救活那女孩,不过他只带回了女孩的肉身,长思成为了植物人一样的存在,有体温没有意识,那天在书房里她考他时的场景,恍然如昨日梦境。
“你是在难过吗?”同尘问。
她掏出电话打给书翁,很快电话就接通了,里面传来书翁那有气无力的颓丧声音。
“其实,当我拥有那支笔时,也无法用它做出比你们做的更加有意义的事,因为我没办法用那支笔进行创造,我本身只是灵力与灵魂的融合物,若要运用灵力的话,自己总有一天会消失。不过同尘你不一样,你可以用它创造生命。”
“你会后悔的。”
“书翁不甘心认输罢了,他一直都太高傲,他想忘记自己的失败,因为他得不到她的心。”
“分手也不能无情呀。老实说,本来我还挺喜欢他的,长得很帅,声音非常动听,不过同尘,我不知道你是否能够理解,我对声音太过敏感也太过挑剔,所以有时候无法容忍。”
她摇摇头,又道:“这个身体老是给我拖后腿,连小感冒也战胜不了,我已经习惯了。没关系的。其实,和书翁在一起也是如此,先是为他的声音着迷,然后马上就发现,我要找的声音不属于他,所以便和他分手了。”
“这倒没有,但我自有办法知道。”
不过或许,这只是书翁心之所向的美化而已,毕竟,同尘看到的只是属于书翁的记忆。情人眼里出西施嘛,原来西施就是如此。
为什么一定要用自己的记忆,换回属于书翁的记忆呢?难道是想补偿书翁吗?不对,难道她又有其他什么阴谋?
“有道理,不属于我的记忆挤进我的脑子里,可能会把属于我的记忆挤出去吧。”同尘叫道。拥有书翁的记忆,这是什么鬼主意?这不是出卖书翁吗?书翁撕掉了妈妈的故事册,确实不可原谅,但还不至于做到这个地步。
慕沙点点头。
“最近感冒了,没关系,正在吃药,很快就能好起来。谢谢你,阿温。”慕沙顿了顿,“你为什么不怪我呢?”
“总会找到其他方法吧。”同尘也不确定能不能找到,在她的脑子里,时常有两种想法交织,一种想法是拼尽全力也要记录下有意义的故事,另一种想法则是,故事是死的,身边的人才最重要。现在,显然第二种想法占了上风。
“失去之后,就没有后悔的机会了。”慕沙的语气突然变得异常轻松,“而且,我也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用来后悔。”
书翁从水里走出来,走近她,问道:“和我在一起,生生世世不分离,好么?”
同尘气呼呼地站起身来准备离开,手腕却被王慕沙一把给拉住了,她盯着她。
“我怎么可能做得到?我不过是个喜欢吞食记忆的小小精灵罢了。”无的表情有些得意,“我只是附身在那个女孩身上而已,那临别的话,其实也是我对书翁说的,他英俊又可怜,不忍心伤害他。而我,早就想要试试过人类的生活,我的灵魂信息里包含着的生活。”
“如果你只是想知道那段记忆里有什么,何必一定要把记忆换回来呢?我只要给你看一看不就行了吗?而且,把不属于同尘的记忆交给同尘,这可不好,搞不好她的脑子会因此而变得混乱而神经失常呢。”
“不好。”她说,嘴角是冷笑,“你不配。”
一天又一天,书翁看着那河边的女孩,她一天天长大,同尘明白,书翁在等待。他总是善于等待,等待他的爱人成长。他和长思第一次真正的面对面,是在长思父亲的书房里。那时候的书翁已经开始收藏书了,在他记忆的迷宫里,同尘看到了书翁那最初的书房,很小,书籍也少。他来到陶先生家里,似乎是看中了陶先生的某本书,偷偷摸摸从书架上把那本书拿下来,迎面就撞见了进书房的长思。书翁吓得(也可能是被眼前的女孩惊得)手中的书掉在地上。长思捡起书,抱在怀里,得意地说:“你是谁?想从我爹爹这儿偷书吗?”
“真是沉重又丰富的记忆,关于声音的记忆太多太多了,这是大部分人的记忆所无法比拟的。你的记忆比那段几百年前的过往要珍贵得多,真的要换走吗?”
“阿温阿漫说,你是想考验书翁?”
“是我。”书翁虽然这样回答,但同尘看得出来,他的表情非常疑惑。
同尘望着面前的无。
她的每一句话,都在同尘的预料之外,同尘已经看不明白她。这时,慕沙的目光又转向了同尘,说道:“可以把那段记忆换给同尘吗?不管那个女孩是谁,我都想知道,但不想让他知道,交给同尘的话就安全了吧。”
慕沙摇了摇头,脸上的笑容很是苦涩,又道:“好听是一回事,喜欢和追寻又是一回事。从我懂事开始,在我心底里,就一直有一个说不清楚来由的想法,我一直在寻找着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但我也不知道那种熟悉之感来自何处,反正如果我找到了那个声音,我就会知道。我相信这一点。”
说到这儿,慕沙轻轻咳嗽起来,她的眉头皱在一起,看来她确实生病了。
“你不是幽灵吧?”同尘问。
“你回来了吗?”书翁说,同尘听出他的声音在颤抖。
王慕沙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若有所思地望着同尘,时不时咳嗽几声。同尘觉得,面前的她如此讨厌,她恐怕一辈子也无法原谅王慕沙。
“我知道,要换回那段记忆,得用另外的记忆交换,我会拿自己的记忆来交换,这样,你不是也报复到我了吗?身为一个作家,自己的记忆是灵感的重要来源,我的牺牲也很大呢。”
“那除夕夜的复合又算什么?”
王慕沙脸上挂着得意的、高深莫测的微笑,同尘越来越看不透她了。
“我找了你好长好长时间,虽然我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找你。不过还好,总算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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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真是为自己的朋友着想,”慕沙说,“那接下来我想要说的事情,可能会让同尘你非常生气呢。”
慕沙一边搅动着奶茶一边说,语气是一如既往的平静,但同尘却感觉她像在掩饰着自己的情感一般。而且,为什么突然之间改变称呼了呢?之前不是亲昵地叫书翁为“大河”吗?
“没问题。所以我们就约定好了,我相信你,因此,我可以让你看看那段属于书翁的记忆,相信看过之后你就会明白,那种记忆,果然还是丢弃掉比较好。”
“原来如此。是我的祖先抢走了属于你的笔吗?”
面前的女孩非常可爱,穿着的不知是属于哪个朝代的服饰,虽是粗布麻衣,却有分外动人。更重要的是,显现出自己的外形后,连她的声音也由男性变成了可爱的童声。
接下来的记忆里,书翁出错了,他没有猜对那本书每一页的任何内容,但他在撒谎而已,他记得书上的每一个字,哪怕是某一页的污迹,可以把书中的插图如复印机那样准确地画下来。但他想看到面前的女孩得意地叫停,然后纠正他,自己讲一遍书中的内容,再指给书翁看。他想让她表演,欣赏她是当时的他的主要责任。书翁没有得到那本书,被那个女孩完完全全偷走了心。
阿温摸了摸自己的头,说道:“你确实做得很过分,但老板也同样过分。如果要怪你的话,也要埋怨老板,这我可不敢,也做不到。”
“慕沙小姐,你看起来身体很不好哪。”最后阿温开口说道。
“有一点点。”慕沙的语气很无奈,“虽然知道他不是我要找的人,不是那个声音的主人,但还是会动心,真拿自己没办法。”
“报复什么?”
《史记》里关于西门豹惩治为河伯娶亲巫婆的故事,原来并不是凭空出现的,曾经,书翁的同类们确实会以这样的方式为害人间。书翁本性善良,但为了陶长思,他决定采用这样的小伎俩。先是故意水漫村中良田,那即将收获的粮食因而颗粒无收,无数人因为他感情上的失意而面临死亡的威胁。接着他开始影响村长也就是族长的梦境,说自己希望能够娶得一个妻子,如长思一般美丽,不,只有长思。他想要的只有长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