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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老们说,蛙神虽然管着雨,却也不喜欢一直下,所以在瓯越,六月也时常会遇上几个连续的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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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古树参天的雨林中,阴晴区别并不大,高大茂盛的树冠遮挡了阳光,只留着数缕漏到地上,落在潺潺流淌的溪水中。
啪嗒,光脚的猎手踏破了波浪,在潮湿的地面飞快穿行,一会跃入灌木,一会徒手攀上布满苔藓的巨木,像一只灵活的豹子。
在离地十多丈的地方,达古给自己找到一个隐蔽的树丫,他知道,只要自己藏在树冠里,秦人便发现不了他。
但秦人的一举一动,达古皆能洞若观火!
伸手抓住一只不幸路过的蜥蜴,扭掉头,撕开它薄弱的鳞皮,带着浓烈腥味的肉便能被牙齿咀嚼,咽下去,温润饥肠辘辘的肠胃,这就是一个猎手简便的午餐。
达古小心调试自己的弓,捻去鸭羽箭上的水分,连日大雨,会影响弓矢的准头,但鸭羽的好处在于,它不沾水,坏处是,射不远。
抬起头,达古看向远处,默念了十次十后,先是悉悉索索的声响传来,茂密的灌丛被拨开,一群持戈荷甲的秦卒便出现在视野中。
与将森林当做自家的达古不同,秦卒行进笨拙,他们得由人手持斧子,劈开藤蔓灌木,而一条被惊喜的蛇,一只路过的蜥蜴,都会惊得秦人持弩激射!
“真是浪费好箭。”
达古不屑冷笑,再度隐身于树冠中,现在进攻,只会过早暴露自己的位置。
战前难得的休息时间,达古的脑海中,又浮现了数月前的那一幕——特被秦人分尸的场景!
他的父亲译吁宋,蛙神的儿子,瓯越的君长,已经殒命战场,在始祖公的引领下,去了彩虹桥的另一端。
阿达古永远忘不了三个月前的桂林之战,瓯人已经放弃平坝,遁入山林,虽然他们都是出色的猎手,但光靠狩猎采集,无法满足庞大的人群。
眼看食物日渐稀少,很多人想回家种稻,再加上秦将毁坏瓯人的祭坛和坟墓,引发了众怒。父亲拗不过族人请战的声音,率众进攻桂林,却不想,那是秦人的诡计,瓯人落后的武器,无法攻克坚固的营寨,而秦军援兵,从四面八方涌来。
瓯人不敌,只能撤退,译吁宋断后,却被秦人所杀,连尸体也没来得及夺回。
那一战,无数族人遭到了屠杀,而译吁宋也身首异处,被秦人侮辱性地砍了头,挂在营寨示众,一些试图夺回译吁宋尸身的族人,在夜间偷偷摸了过去,也被乱弩射杀!
这是陷阱,瓯人不再尝试,失败的气氛在他们之中传播,一些胆小的都老,甚至带着家人离开森林,去投降了秦军,为他们带路……
幸好,在这危急时刻,译吁宋的弟弟,达古的叔叔“桀骏”被推举出来,担任新的君长。
桀骏勇敢有谋,他与剩余的勇士商议后,决意坚持译吁宋最初的想法,坚决不与秦人正面作战,而在广袤的森林里转战,发挥越人善于爬山越岭和驾船荡舟的长处,利用山高密林与秦人周旋……
三个月来,这种作战方式却出奇的有效,瓯人不再白白死去,反倒是秦人不断流血。把军队四处分散,这应该是秦将犯的最大错误,但凡驻军就需要食物,瓯人早已坚壁清野,即便有人投降过去,现在种地,也要几个月后才有收成。
当地无法满足,就得从后方运送,于是,沿河开辟的漫长道路,一字长蛇的秦军粮队,就成了伏击的好对象。
除了袭扰粮道,瓯人还时常光顾秦人占领他们家乡后,建立的营寨,在夜黑之时,偷偷摸过去,给巡逻站岗的人来上一箭,割下人头后,再遁入夜色里。
靠着这种办法,只达古一人,就砍了五颗秦人的脑袋,一一祭祀给父亲……
频繁的滋扰,让不可一世的秦军烦不胜烦,在损失了不少人后,秦军开始了反击,他们在那些叛徒都老带领下,组织上千人,抱团进入森林,试图找到瓯人的据点,将其消灭。
但秦人不知道,从他们踏入森林开始,便走在死亡的不归路上了……
桂林之战里,披甲带剑,列成方阵前进的秦人,看上去是那么强大,根本没有击败他们的可能。
可一旦进入密林,这群武士就成了蹒跚学步的婴孩,他们的履踩在湿滑的苔藓上有些打滑,不透阳光的丛林让他们难辨方位,四处乱飞乱跑的动物吸引了其注意力,身体被笨重的甲胄拖累,昔日整齐的队列,也变得极其散乱。
瓯人则在这片熟悉的猎场里游走,默默保持在外围,时不时闹点动静,吸引秦人奔走,与之周旋两日后,一无所获的秦军,像极了一头疲倦的猎物……
和在桂林时不同,猎物和猎手,已经换了身份!
眼看这支秦人横七竖八地坐在溪水边休憩,达古取出了他的竹弓。
“阿达古,别急,好的猎手,懂得等待时机……”
父亲的话,仿佛仍在耳边回荡。
达古慢慢拉开了弦,瞄准了这群贪得无厌的侵略者。
“特波,我不再是阿达古,不再是孩子,血祭祖灵后,都老在我脸上纹了面纹,就像蛙神身上的图案……”
那黑色面纹中,是一双燃着复仇怒焰的眼睛。
“现在,我叫达古,是男人,是猎头者!”
……
一个时辰后,秦军入山进剿的大部队抵达了前锋被伏击的地点。
赵佗过去时,树旁站满了士兵,一个个看得毛骨悚然。
“都让让,都让让,赵都尉来了!”
众人连忙让道,由着这位斩西瓯君译吁宋的大功臣上前,据说他还是某位封疆大吏的拜把兄弟。
赵佗看到了骇人的一幕,却见上百具秦卒尸体,被扒光衣裳,扔在溪水边,溪水为之而赤,远处还有食腐的动物远远游弋,垂涎三尺。
所有尸体都丢失了首级,就像桂林之战后,被枭首示众的瓯人……
赵佗皱着眉蹲下,将一个人翻过来,一条硕大的蜈蚣飞快爬出,吓了亲兵一大跳,随即发现,所有人的心脏都被挖走。
“瓯人真的吃人肉啊……”
秦卒不寒而栗,但长期和越人往来,甚至有个越人结拜兄弟的赵佗知道,和首级一样,心肝,也是瓯人用来血祭祖灵的好东西。
有人义愤填膺,请求深入森林追击的建议,赵佗却拒绝了,冷静地下令。
“收敛尸体。”
食腐的野兽已被赶走,但在那些尸体上,仍爬满了指节粗大的红褐色蚂蚁,相比于中原,岭南的蛇虫,几乎都是超大型号的。
这些红蚂蚁一个个如尚未长翼翅的小蜜蜂,圆鼓溜溜的脑袋上,一对方括号似的触须,横伸在前头,灵活地摆动着。一对复眼闪烁着幽光,两片钳子似的横颚,弯嘴镊子一样,正在啃咬着秦卒的皮肉,细细的腰肢后面,拖着个椭圆形的大肚子,滚瓜溜圆,微翘着尾尖,配合啃噬动作,左右蠕动,那里面,都是袍泽们新鲜的血肉啊……
有人忍不住吐了出来,气氛凝重,比起复仇,更多的是恐惧,对这景象,对这片土地的恐惧。
赵佗则站起身,看着四周的绿色地狱,目光凝重。
沼泽、湿地、沟壑、丛林等为蛇虫提供了理想的栖息地,构成了一张天罗地网,除了蚂蚁外,最烦人的当属大蚂蝗,最可怕的则是毒蚊子,凡是被其叮咬,必然感染炎症,在数日之内暴毙。
更有大雨、山洪伴奏,疫病瘴气助兴,瓯越人神出鬼没,暗施冷箭。
在这里,秦军也好似一个孔武有力的壮士,不惧猛兽,却对爬到身上啃咬自己的小虫,无从下手!
若按照屠睢的设想,深入剿杀,尽快消灭瓯越,恐怕不等瓯人被剿灭,秦人就已经尸骨填野了!
看来这场战争,不是占几个坝子,杀几个君长,就能轻易结束的……
“撤!”
赵佗当机立断,下达了撤军命令,让所有人脸色一松。
他想起了许多年前,攻略豫章后,两个半文盲聊起“兵法”时,黑夫说到的一席话。
“吾弟,你以后若在南方与蛮夷交战,定要记住我一句话。”
话语意味深长,仿佛黑夫透过漫长时光,看到了赵佗今日的处境。
“逢林莫入!”
……
西路秦军虽然占据了少许平坝,却在瓯人频繁的游击袭扰下持续减员,这种作战方式,似乎是这些丛林民族天生就具备的。
数百里外,南越龙川寨,从豫章出发的中路军,也面临同样的困扰。更让士卒恶寒的是,这里的南越人,不仅热衷于猎头,且是真吃人肉的,他们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深入林中捣毁的一座空寨里,余温尚存的篝火上,就烤着几只人手,其中一只还被啃得只剩下骨头……
“本将军受够那些林子了!”
得知进剿损失两百,却只杀了数十越人后,中路的贾将军咆哮了起来。
相比于越人,丛林本身就是一个强大而可怕的敌人,广阔的湍流设置了一道道难以逾越的天然屏障,连绵的群山中,满是丛生的灌木、藤萝盘根错结,参天大树直插云霄,构织成暗无天日的阴惨环境,高温酷暑,季雨连绵。
若无这庞大的丛林庇护,以秦军之强,消灭顽抗的越人,轻如易举!
思索之后,贾将军想出了一个自认为聪明绝顶的好主意:
“放火,通知各路大军,四面八方一齐放火,本将军要将这岭南千里密林,连带里面的越人,蛇虫鼠蚁,统统烧成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