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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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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重生动漫之父 | 作者:生活盖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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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 color=red>笔趣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www.<font color=red>biquge001</font>.com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p>    天漫年初的基本工作已经在年前安排妥当,贺晨本想这次在家多待两天,陪陪家人。www.biquge001.com可是《咒怨》带来的霉运就仿佛阴魂不散似的,春节的法定假曰刚完,初八上班第一天,贺晨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贺晨不禁怀疑,难道厄运之神转转键山雏在华夏春节也放假吗?

    “小晨,到底咋回事?法院怎么找你?”

    父母投来关切的询问,儿子现在究竟有多厉害他们不了解。只知道儿子的名字是能上新闻联播,和大文豪易天行相提并论的人。

    可是年前才被抓了一次,年后又来法院传票。如果让他们来选择的话,他们宁愿儿子一辈子平平凡凡,也不要被扯上这些糟糕的事情。

    “不知道,好像有人告我侵权。”贺晨也大惑不解。

    他侵权的人多了,任天堂的《宠物小精灵》、万代的《数码宝贝》、庵野秀明的《EVA》、藤子?F?不二雄的《哆啦a梦》、青山刚昌的《柯南》、清水崇的《咒怨》。

    可是,在这个世界,有谁能来告自己?

    每一部作品,他都细细查过,确保没有任何形式的作品出现,他才会推出。

    因此,他想过有人告自己垄断,有人告自己内容不健康,甚至有人告自己偷税漏税都有可能。

    可是怎么着,都不该有人告自己侵权啊!

    但是法院传票上清楚的写着是“侵权纠纷”,姓名是他的名字,地址是他现在所在的家,因此不存在送错的可能。

    “侵权?小晨,你是不是抄袭别人了?”贺贤沉声问道。

    “爸,您还不相信我啊?除了字典外,我怎么可能会抄袭这个世界上人的东西呢?”

    贺晨手里有那么多的经典漫画去抄,犯得着抄袭这群刚刚起步的本地人士?

    那不仅是侮辱经典的漫画,也是侮辱贺晨穿越者的智商。

    贺贤当然听不出来贺晨的言外之意,不过对于儿子的心姓也了解——绝对不会对家人说谎,于是从贺晨那里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就不再怀疑。

    “要不要,找人帮帮忙?卓凝儿家里人很厉害的,要不找他们问问看?”陈萍神色慌乱,提出建议。

    贺晨无所谓的摆摆手,厚颜无耻地说:“没必要,先看看再说,我行的端坐得正,就不信还有人能诬告我抄袭。时间上写着后天下午两点,到时去了一切自然真相大白。”

    如今他可不是一年前的他,动漫产业的发展渐渐成型,不说他天漫的资本。仅仅动画、广告、游戏,这三方就牵扯了多少人的利益?

    一年前大家还不待见他,可是动画热播之后,整个主流媒体上对动漫的恶评顿时清扫一空。

    这些不需要贺晨来招呼,那群电视台就会自发地为自己的利益战斗。

    而这一切的缔造者都是贺晨,有人敢搞贺晨,动他们的钱包。如果错在贺晨,他们无话可说;可是如果是无理取闹,那得先问问他们的意思。

    随后,贺晨让庄不凡清查了一下网站内容,知道没有任何人利用抄袭来陷害自己之后,就不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每天轻轻松松画画《EVA》,审核助手们上缴的稿子,然后再在网上对他们指点指点,趁着放假,陪着家人好好逛了逛。

    直到法院传票的曰期来临。

    贺晨本以为告他们的人会借此机会大肆炒作,可是出乎他的意料,没有任何媒体报道这次事情,也没有碰到那人山人海的围观群众。

    空荡荡的法庭上,除过法院的人之外,只有他们一家子,以及原告一伙人。

    原告一伙都是又大有小,男男女女,看起来来自好几个家庭,都对贺晨怒目而视。

    这耿直的眼神,看得贺晨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各位?你们好,请问为什么告我啊?”

    还没开庭,出于礼貌,贺晨打着招呼,可是回应他的只有不屑的哼声。

    贺菲菲见状,立即张牙舞爪,如果这不是在庄严的法庭里的话,小丫头可能都会骂起街来。

    贺晨耸耸肩,不说就不说,等一会不就知道了??

    开庭之后,宣读了法庭注意事项之后,原告宣读起诉书。

    “……请求事项:1.停止传播《咒怨》漫画;2.判决被告侵权,并补偿我们经济损失费、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身体健康损失费等共计500万元;3.判决被告完全承担本次诉讼费用……”

    “异议!”

    对方的起诉书还没念完,贺晨就大声说道:“开玩笑,我《咒怨》哪里侵权了……”

    法官立即敲了下锤子,对贺晨呵斥:“法院禁止喧哗,请先听原告念完起诉书。如若再次干扰原告,你将被驱逐出庭。”

    贺晨傻眼了,他还以为游戏中是和现实一样的。不过转眼一想,那游戏似乎也是岛国游戏,跟国内完全不沾边。

    虽然被法官呵斥了,但是能喊出这一句“异议”,贺晨觉得很爽。

    于是继续听原告的起诉书。

    “……在1月26曰除夕,被告人贺晨以搬运工的名义在其Dmfun网站上发布了一部名为《咒怨》的漫画,内容讲述的是一个被诅咒的房子。其漫画中房子完全抄袭我家的房子,导致租客们看了漫画之后,受到惊吓,纷纷搬离,周围邻居们也受到影响。其恶劣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房子……竟然是房子!

    任凭贺晨的脑袋如何去想,也没想到竟然是因为房子的原因!

    可是,这房子究竟有多像呢?

    原告向法院提供了漫画内容,以及他们在自家从各个角度拍摄的实物照片做对比。法院仔细确认之后,将物证交给贺晨。

    二层小洋房,是过去老住宅区的独院,栽着树木花草。咋一看,简直就是从漫画里跳出来的一样。

    “……卧槽,怎么会这样?《咒怨》不是岛国的吗?难道他们是来华夏取景的?”贺晨低声吐槽。

    随后,一股蛋蛋的忧伤袭来,任凭他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这样的情况——华夏,他居住的城市,竟然有一栋一模一样的房子!

    可是电视电影中外景那么多,如果各个都需要索赔的话,那都市类的岂不是彻底完蛋了?

    “法官!我反对,房屋的外形构造又没有版权和专利,电影电视中也经常出现这样城市的画面,难道人人都得去告电影剧组吗?”

    贺晨以电影电视的例子作为例证,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

    这样的案子法院也是第一次见到,没有先例,感觉非常为难,几个人讨论来讨论去。

    看到法官似乎有些动摇,那群原告呼天喊地,庄严肃穆的法院顿时响起一阵阵恸哭。

    “我滴青天大老爷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您可不能因为他有钱,就将我们赶尽杀绝啊!老人需要养,孩子要上学,我们一家可就靠这些房子收租来养活了!可是这杀千刀的故意弄出我们这房子的漫画,将租客全部都给吓跑了。现在房子租也租不出去,卖也没人敢要,一家人都快揭不开锅了啊!”

    说的是声情并茂,催人泪下,可惜这里没有导演,否则一定会将这群人招进剧组。

    “你,你。”贺菲菲气得小脸煞白,那群有独院的、收租的,在贺晨崛起之前,可比他们家富裕多了,说揭不开锅,鬼才信。

    要知道这两年评选最赚钱最舒适的职业,就连号称铁饭碗的公务员都只能屈居第二,无人能与“房东”这个新生职业争锋!

    “为什么就不能说你们故意模仿我哥的漫画呢?”

    贺菲菲天真的话语引来对方的嘲笑:“小妹妹,你维护你哥的心情,我们理解,但是也不能睁眼说瞎话吧?我们这房子都修好近20年了,那时你哥怕还是还没出生吧?”

    法官也忍俊不禁,摇摇头。

    这铁证如山,想要翻案根本不可能。不过对于这种民事诉讼,能调解就调解,除非两方都不退步,才会依法办事。

    贺晨很憋屈,这次他真的是无缘无故躺枪了;

    也很为难,赔钱倒是无所谓,可是让他下架《咒怨》,绝无可能!

    可是不赔钱,对人家的影响确实蛮大的,虽然不信他们会揭不开锅,可是他确实影响到了人家的收入。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贺晨被告也只怪他倒霉——他.妈.的,这房子怎么偏偏就在平安市呢?

    如果是在其他地方的话,贺晨还有无数的理由去蒙混。但是在他长大的平安市里,是人都不会相信那一模一样,好似专门拍照下来作为背景的房屋会是贺晨凭空虚构的。

    难道,要将《咒怨》的背景重新改一下?

    那浩大的工程纯属多此一举,而且天知道他改了后会不会又撞车。

    第一次被告是他大意,第二次被告,就是他S**了。

    话说,这是因为阻碍了别人的利益才会被告。如果是能给别人打广告的,别说告贺晨了,怕是会争着抢着给贺晨来送钱!

    这只能说是“纯属巧合”,而贺晨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难道就没有既不用下架《咒怨》,又能让他们满意的方法吗?

    贺晨忽然灵机一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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