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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3章 就不信这血书不像经历了艰难困苦(求订阅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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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大唐第一世家 | 作者: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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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艺术创作中汲取的丰富的经验,让他可以去构思一份最适合当下被囚禁于高原上的象雄国主李迷夏的血书。www.biquge001.com

    经过了与有象雄国王族身份的尼玛的反复沟通,程三郎呕心泣血地三易其稿,从天明,一直鼓捣到天黑。

    终于在漫长的时间里,炮制出了一份声情并茂,字字泣血的血书。

    然后,让尼玛执笔,哦不……执手,开始在那撕下来的布条之上进行书写。

    由于第一次用手指头在布条上写字,这让尼玛这位平时都很少动笔的高原豪商吃尽了苦头。

    可是在那程三郎的鼓励,或者说威胁之下,他只能含着委屈的泪花,一遍遍地写着。

    哧啦一声,又是一条布条被递到了自己的跟前,尼玛之前脱下来的那件旧衣,已经都快要看不出衣物形状。

    两条袖子和前襟都已经被撕成了布条变成了书写的载体。

    就在尼玛觉得自己的手指尖已经火辣辣,好像已经磨破了皮,终于听到了程三郎用很勉强的口气道。

    “罢了,就这一份吧……”

    听到了这话,将手指头上的用来书写的动物血擦去之后,看到了指尖处,那已经蹭掉了一块皮,正在冒血的手指头。

    尼玛的眼眶直接就红了,含着泪花,看着手指头。

    此刻真的很想用关中话说上一句尼玛,当然不是深情的呼唤自己的名字,就是纯粹想要发泄一下,说说垃圾话。

    不远处,程三郎已经将其他那些写废的布条都扔进了贞观炉中,让他们尽化灰烟,毕竟这玩意

    “看看,你也算是为了象雄国的复兴流过血的义士,称心,来,给他包扎一下。”

    “虽说那些动物血都是新鲜的,可也保不准会不会有寄生虫,又或者是细菌什么的你还是包括一下比较好。”

    尼玛捧着那包扎好的手指头,一脸说不出是期盼,还是吡了狗的表情,悄然地离开了。

    至于那封血书,留在了程三郎这里,不过天色已晚,程处弼觉得自己应该明天再送进宫去。

    就在程三郎美滋滋地看着那份还算符合自己心意的血书的当口,亲二哥程处亮已然从屋外溜达了进来。

    “老三,折腾啥呢,爹叫你赶紧去用晚餐。咦,这是什么东西?”

    二哥程处亮凑到了近前打量了两眼,不禁满是嫌弃地道。

    “三弟啊,你的书法也太退步了吧,写得这么丑,而且居然还写在布条上……”

    程处弼不乐意地赶紧卷了起来收入了怀中解释道。

    “二哥休要胡言,这可是一份足以动摇吐蕃一统高原的好宝贝,再说了,也不是我写的。”

    “真的假的?来来来,给二哥瞅瞅,到底是什么好宝贝?”

    二哥要看,程三郎当然不会不给,程处亮听了自家老三洋洋得意地冲自己叽叽歪不他花了一天的功夫泡制出来的心血。

    不禁佩服地朝着鬼心眼特多的三弟翘起了大拇指。

    “还是你小子脑子活,不过老三啊,这血书,会不会太新鲜了点?”听到了程三郎那句话,尼玛有些不知道应该说些啥。

    很快,又听到了程三郎开口言道。“不过,我很喜欢跟有野心的人打交道。”

    “若是连这点野心也没有,怎么可能成功。”

    程处弼看着这位高原大豪商尼玛,想不到,自己与他的缘分,在姚州的剑川城相遇之时,就已经注定了。

    不说其他的,凭着他象雄国王族的身份,再加上他那富可敌国的豪商身家。

    就已经让尼玛这家伙拥有了一个十分稳固的基本盘,若是再有大唐愿意出手相助。

    程三郎觉得,那样一来,自己心心念念的高原双雄争霸内卷,指不定真的会成为现实。

    唯一有个不太确定的因素,就是那个倒霉的象雄国主李迷夏,那个满脑子只有女人和肌肉的象雄国主。

    这货要么就赶紧死翘翘,要么就直接失踪都行,这才最利于象雄国复兴。

    偏偏这家伙还活着,还被吐蕃给囚禁起来,这才是最操蛋的。

    不过,这样的小瑕疵,倒也无妨,那李迷夏也就是个倒霉催的,日后再想办法解决。

    看是想办法救出来,还是直接让他成为象雄国的英雄,成为象雄国的无数英勇智士们追随和效法的英灵。

    嗯,反正程三郎也就是自己想想,能不能成为现实不好说。

    但是,对于尼玛这位在高原上左右逢缘的大豪商,程三郎觉得自己可以给他吃上一枚定心丸。

    “尼玛,你会写字吗?”程处弼笑眯眯地看着尼玛。

    尼玛点了点头,显得有些不太好意思地道。“小人只能说是粗通文墨而已,不知小程太保需要小人写些什么?”

    “会写就好,来来来,那个邓称心,过来,你给我去后边,搞只羊宰了,接一盆血给接过来。”

    “???”邓称心与尼玛一脸懵逼地看着程三郎。这是想要做甚?

    就看到了刚刚吩咐完的程三郎眼珠子一转。

    “羊血的味道较膻,容易让人看出破绽,要不你这样,再弄只兔子,还有一只鸡。

    三种动物,每一种都要二两血,搅合在一起端过来。”

    “公子,你这是要干嘛?”邓称心一脸懵逼地扫了一眼一旁同样也很懵逼的高原红男子尼玛。

    有些不太理解自家三公子这是想要干嘛,三种血搅合在一起端上来,难不成这是高原纯爷们的一种饮料?

    “当然是请这位尼玛大掌柜,为他们的象雄国国主李迷夏代写一封血书。”

    “!!!”尼玛眼珠子陡然瞪成了铜铃,直勾勾地看着跟前这位侃侃而言的程三郎。

    嘴也咧到了极致,下颌骨都险险脱臼。自己代笔写血书,这特娘的是什么鬼意思?

    “愣着做甚,还不快去。”程处弼瞪了一眼邓称心,邓称心赶紧连滚带爬地蹿了出去。

    至于这位表情夸张到已经扭曲的吐蕃商人尼玛,让程三郎甚是不爽。

    老子这么帅气,你特娘的怎么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收起那副表情,坐直了,欲成大事者,就要有面对惊涛骇浪,也能够谈笑从容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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