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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 sonic是在每年春季举办的都市音乐节,无论是名字还是形式上都在模彷摇滚乐盛会summer sonic,比如说先后在东京与大坂举办两场,每场持续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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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人气远比后者要差很多,而且参与的音乐形式也不仅限摇滚,蓝调、爵士乐、乡村音乐、嘻哈乐、摇滚乐……只要你是个乐队,能上舞台就可以报名。
至于场地,说是东京场,实际上是在千叶海洋球场举办。
哦对了,千叶海洋球场平时是棒球场。
曾经委托毛利小五郎调查桉件的一位朋友,送了他六张门票,而且一名成人可以带一名儿童,所以叫上阿笠博士与少年侦探团一起去玩也多了几张门票,于是毛利兰在那天离开KTV的时候,邀请了乌丸先生和乌莲童。
到了周六这天,千叶海洋球场前。
“乌丸叔叔,童姐姐!”孩子们热情的叫嚷道。
老实说,看到这群熊孩子乌丸酒良是有些头痛的,好在这里不是他的酒吧,倒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你们好啊,柯南、步美、光彦、元太。”乌莲童弯腰和他们一一打了招呼,却左看右看:“小哀没有来吗?”
“小哀说她不喜欢音乐,还不如躺在家里睡觉。”步美回答道:“可我明明见到过哀酱用随身听听歌的。”
哀酱肯定又熬夜了吧?乌莲童明白了过来,有些失望,但也在意料之中。
乌丸酒良则是做大人之间的交流:“上午好,毛利先生,感谢你招待我和小童。阿笠博士,许久未见了呢,前段时间多谢您关照小童了。”
“没什么,小童来了我那边也难得热闹热闹。”阿笠博士笑呵呵的:“我倒是欢迎小童常来玩。”
“真的吗?”乌莲童赶快凑了过来,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完全听不懂客套话一样。
至于毛利小五郎,挂着死鱼眼一副兴致不高的样子,对于乌丸酒良的问候也是敷衍回应,显然对于这一趟出行不太情愿。
“铃木小姐没有一起来吗?”
毛利兰有点遗憾:“园子本来是要来的,但是她家人临时决定出国度假,她跟着家人走了。”
毛利小五郎还得滴咕一句:“一共就两天的周末还要飞到国外去,搞不懂有钱人的脑回路。”
然后挨了女儿的肘击。
一边说一边走,大家通过了检票口,进入了球场内部。
音乐节分两天,第一天是让观众们去熟悉每一个参加音乐节的乐队,环绕着球场边缘和中间错落着十几个小型的临时舞台,舞台之间尽可能的保持距离以避免相互影响,乐队这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会在那个小舞台上演出,而观众们流连徘回在球场中,受到各种各样的音乐所吸引,判断自己喜爱的乐队。
到了第二天,则会拆掉周围的小舞台,只剩下球场中央的大型舞台,观众们如看比赛一样坐在周围的观众席,而乐队们轮流登上中央舞台演奏。
“为什么要分别用两种形式呢?”从门口的展板了解到这一点后,毛利兰有些不解:“第二天的方式能使乐队的演奏让每一位观众都听到吧?”
毛利小五郎当即说道:“可你也得考虑观众是不是每一个乐队都会喜欢啊。”
更何况这种小活动的乐队质量确实良莠不齐。
“倒不如说,会静下心来感受自己是否真心喜欢这首音乐的观众并没有占大多数。”乌丸酒良看着眼前熙熙攘攘的人群,插口说道:“如我所见,眼前这些观众比起亲耳聆听音乐的好坏,更倾向于观察其他人的反应。”
这并非是庸俗,相比较起环绕场中一个一个听过去;通过观察其他人的反应,听取其他人的评价,能够更快的找到相对优秀的乐队。这是人们在想要提高效率时的必然会想到的方法,是客观存在的正常现象。
“所以,如果一个乐队拥有一定的人气基础,比如说在开始演奏前就有大批的观众为他们欢呼,那么就会给其他人留下了‘这是个优秀的乐队’的印象,接着更加认真的听他们的音乐,将普通认定为好,将错误认定为风格,将缺漏认定为独特。”
“而这个会场内,参与音乐节的乐队大多名不见经传,如果按毛利小姐所说,一开始就用轮流上台演奏的方式,可是会很冷场的。”乌丸酒良说道:“所以,第一天通过这种方式,既是让观众们增加对各个乐队的了解,也是乐队之间,一场关于人气的争夺战。”
“喂喂。”毛利小五郎挂起死鱼眼吐槽道:“不是说你对流行音乐没有了解吗?”
乌丸酒良只是微笑回应:“与音乐无关,人之常情而已。”
话音刚落,一阵堪称巨响的电吉他扫弦声传来,冲击着每个人的耳膜。
每个人都因此吓了一跳,看向了传来巨响的方向。
自然是来自离他们较近的一座小舞台,占据着距离入场通道较近的地理优势还不够,还有意用这种方式吸引刚入场游客的注意。
接着演奏就开始了,经典的重金属曲目,听的乌丸酒良直摇头,实在是欣赏不来。
曾几何时,他还以为基安蒂和科恩就是搞这种音乐的。
虽然音量没有一开始那个扫弦声那样震耳欲聋了,但依然是十分的高,乌丸酒良这一行人距离那个舞台还有段距离,这声音就已经让人有些耳朵不舒服了。
大人们和孩子们互相看了看,见每个人都是一副苦脸,便知道谁都对这个乐队没兴趣,一齐朝着远离他们的方向走去。
等到耳边的声音减弱了不少,开始混杂着其他方向传来的音乐时,毛利小五郎才都囔道:“真是的,那帮家伙搞什么,以为声音大就会有更多人喜欢他们的音乐了吗?”
阿笠博士有些不确定的推测道:“好像是那种叫做死亡黑金属摇滚的音乐就要这样很大声的演奏吧?”
“那可不是死金,而是速度金啊。”一旁有个声音插进来纠正道,并不是乌丸酒良一行人之中,而是一个路过的外人:“喂喂,怎么回事啊?完全是外行人的老伯带着一群孩子跑进来,是来郊游踏青的吗?”
来人约摸三十多岁,是一个看起来很‘摇滚’的家伙,看到他时最抢眼的就是染成金色的飞机头,向下是晒的黑里透红、比服部平次还黑的皮肤,粗眉毛,带一副浅绿的墨镜,没有留胡子。
脖子上挂着一串目测五六斤的大金链子,手腕上裤腰上也缀着满满的黄金装饰,是个很好的抢劫对象。
上半身穿着夏威夷风的无扣沙滩衬衫,下半身却是一条皮裤,皮鞋的鞋尖很长,朝天上翘着。
‘大金链子’身后左右站着两个身穿黑色西服的人,带着墨镜,就差在脸上写着‘我是保镖’了。
本来阿笠博士被人纠正了错误还有些不好意思的表情,听完对方的话后表情也变得难看起来。
从头到脚打量了对方之后,乌丸酒良直接朝对方质问道:“艺术本就是从现实生活与精神世界中诞生,为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而存在的,因此每个人皆有各自的艺术——莫非这位先生的艺术,是那种只有内行人才有资格欣赏的小气之物吗?”
作为一个古典音乐爱好者,对于这个既不是客人也不是熟人的无礼来客,乌丸酒良自然是没有好语气的。
说完话,他的目光盯着‘大金链子’的眼睛,同时警惕着对方身后的保镖。
乌丸酒良质问的声音不小,吸引了周围不少人的目光,接着居然有人认出了这个不礼貌的家伙。
“是迈德雷艾·肖啊。他真的来音乐节了啊,我还以为是谣言。”“音乐节为什么要请这种人啊……”“oh s-h-I-T,是肖神!”“发生什么事了,在吵架?”
看样子这个不太礼貌的‘大金链子’还是在某个圈子里很出名的人物,意识到自己被人注意到后,表情立刻僵硬的笑了出来:“不不不,这位先生你误会了,我只是关心这位老伯而已,正想要与他分享一下这其中的区别与妙处呢。”
“不过看样子你们是不太喜欢摇滚了,我不打扰,我走了……”对方一副强装和善的样子,摆摆手扭头离开了,只是乌丸酒良看得清楚,离开前‘大金链子’的目光狠狠的扫了他们每个人的脸,从他、阿笠博士、毛利小五郎、毛利兰一直到乌莲童,也就是脚下的几个孩子没有被关注,似乎要记住他们的脸报仇似的。
乌莲童看了看对方带着两个保镖的背影,扭头看了看Boss冷漠的表情,在低头看了看柯南。
不出意外,在因果律的层面上那个‘大金链子’已经凉了。
乌丸酒良收回了目光。
从周围人的议论声中听起来好像是个劣迹斑斑的家伙,安全起见也许有必要再打听一下……两手准备吧,这边直接在会场里找几个游客打听,另外让琴酒他们调查一下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