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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刻之后,一袭绿裙的胡琳翩然而来,身后跟着丫鬟阿香。
  “琳儿,你过来。”
  胡老板对女儿招手。
  胡琳走到父亲面前,微微鞠躬,
  “女儿见过爹爹,”
  “琳儿,今天来了几位贵客,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杨叔叔,你认识的,”
  “胡琳见过杨大人,”
  林毅,汤臣,江森三人胡琳并不认识,平时只是听其名而已。
  “这位是林举人,”
  “见过林举人,”
  “这位是汤秀才,江秀才,”
  “见过汤秀才,见过江秀才,”
  最后一位自然是陈锋了,胡琳的目光扫了陈锋一眼,内心猛然一跳,脸色微微一红。
  这人长得好帅啊!
  女人都是颜控,尤其是少女。
  陈锋看到胡琳的时候,也是眼前一亮,胡琳肤白貌美,身材曼妙,天真纯美,和莺莺比起来,相貌身材不相上下,
  莺莺是一种成熟美,妩媚美,少了三分天真纯洁,多了一点俗气,
  胡琳则多了三分天真纯洁,还有那么一点傲气。
  这或许就是大家闺秀和青楼女子之间本质的区别吧。
  “琳儿,这位就是最近名满依云城,脱口说出文道真言的陈公子,陈公子可是青年才俊呀。”
  胡琳微微一福,
  “胡琳见过陈公子。”
  陈锋收了折扇,拱手道:
  “都说胡小姐是依云第一美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呀,幸会幸会。”
  面子还是要给的,女人都喜欢听人赞美,赞美是最能讨女孩子欢心的廉价礼物。
  “陈公子说笑了,胡琳微薄姿色哪堪什么第一美女的称号,不过是外面的人以讹传讹罢了,惹陈公子见笑了。”
  一旁的丫鬟抱着古琴,双眼直直地看着陈锋。
  这不就是悦来客栈见到的那个不正经的陈公子吗?他怎么又成了那个说出文道真言的陈公子?
  真是见鬼了啊!
  杨树才一旁说道:
  “我等刚才闲聊,听到胡小姐悠扬的琴声,大家都心生羡慕,所以让胡老爷请胡小姐出来见见,
  百闻不如一见,胡小姐果然是才貌双全,今日良辰美景,我们请胡小姐现场弹奏一曲以助雅兴,如何?”
  胡琳如果自己主动献艺有些掉身价,但是杨树才出口请胡小姐弹奏一曲,则是礼貌得当。
  丫鬟阿香是抱着古琴跟随小姐而来,这自然是早就安排好了的。
  陈锋今日相亲也就是走一个过场,给大家面子,也算是给自己面子,大家乐一乐。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陈锋立即跟着说道:
  “对啊,刚才听到胡小姐弹奏古琴,美妙得很,请胡小姐当场再弹奏一曲可好?”
  杨树才和陈锋两人都这么说了,胡琳自然是没得推辞。
  “既然这样,那小女子献丑了,还请各位多多指教。”
  林毅等人笑道,
  “不敢,不敢。”
  胡琳也不是扭捏之人,当即在凉亭摆好古琴,认真弹奏起来,琴声悠扬悦耳,陈锋听了也觉得不错。
  曲毕,胡小姐起身对各位曲身一福,
  “各位见笑了,小女子告辞!”
  说完,胡琳准备带着丫鬟阿香离去。
  到这里,这个局做得很好,一切都很自然,宾主皆欢,胡老板很满意。
  就连陈锋都觉得很美好。
  大家见面不用问什么年龄身高三围,也不用问什么工资多少,有没有房子车子票子等等世俗的问题,纯属于一种心灵的交融,气场的碰撞。
  相亲这种事情,还是很美好的,只是现代人把它弄得庸俗了。
  杨树才是媒人,自然是要在无形中掌控整个局面和流程的。
  “好,好,不错!胡小姐果然是才貌双全,不仅漂亮,琴也弹得极好,难得啊!”
  杨树才鼓掌,众人也都跟着鼓掌,交口称赞。
  “胡小姐厉害了!”
  “胡小姐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不知道哪个男子有福气能够娶回家啊,哈哈...”
  胡琳既得意,也有些娇羞。
  “多谢各位谬赞!”
  胡琳再次曲身一福,用眼睛余光瞥了陈锋一眼,准备谢幕退场了。
  尽管胡琳内心有些想留下来和陈锋交谈,但是场面的规矩和礼节她还是懂的。
  知分寸,懂进退。
  一群男人在这里吹牛聊天,不是她一个黄花闺女可以插嘴的。
  这就是她和青楼女子莺莺不同的地方。
  青楼女子以取悦男子为美,而胡琳这样的大家闺秀是不能主主动刻意去取悦男子的,否则就掉了身价。
  矜持,很重要。
  林毅内心一动,说道:
  “陈公子,我们欣赏了胡小姐的美貌和琴声,面对如此美景,是否可以作诗一首,也让我们一起享受陈公子的大才。”
  林毅觉得之前言语冲突了陈锋,后来被陈锋点拨开悟,内心既羞愧又深表感激,眼前这个局他早就明白了,
  胡老板和杨县令安排这个局,就是要交好陈锋,如果能够促成陈公子和胡小姐的姻缘,今天在座的人都是受益者,只是或多或少而已。
  陈锋这种文道大家进入京都担任要职那是迟早的事情,否则,杨树才也不会如此卖力巴结。
  林毅察言观色,发觉胡小姐对陈锋很有好感,而陈锋似乎也不讨厌胡小姐,还表现出了一些欣赏。
  胡小姐这样的美女,从外表上看,还是很让人心动的。
  林毅也拜读了陈锋写给莺莺的诗,他觉得让陈锋现场给胡琳写一首诗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在座的都是人情世故的人精,听了林毅的提议,立即叫好附和。
  “对啊,久闻陈公子大才,今日可让我们开开眼了。”
  “如此良辰美景,值得赋诗一首啊。”
  “陈公子,不可辜负眼前美人美景呀。”
  ......
  文人之间吹捧很讲究火候气氛,在不露声色之中,恰到好处地把对方推出来,让对方展露才华,然后大家一片叫好,这就是艺术。
  如果陈锋主动说我要写一首诗,你们来看看如何。
  这样很掉价。
  就如同刚才的胡小姐,是大家请求她弹奏一曲。
  如果胡琳自告奋勇跑过来说,小女子给大家弹奏一曲吧,那得多尴尬?
  胡琳听到大家的提议,也站住不动了,想看看这个传说中的文道天才如何?
  胡琳对陈锋写给莺莺的那首诗印象深刻。
  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
  单单这一句话,无论用在哪个女子身上,都是一辈子的荣光。
  所有人都看着陈锋。
  陈锋知道,自己不写两句糊弄一下,这个场面会比较难堪。
  “好吧,既然大家都这么说,那我就写两句试试,写的不好,大家不要笑话才好。”
  林毅马上打圆场,说道:
  “哪里话,陈公子写出来自然是极好的。”
  ......
  这边说着话,佣人已经抬了一张简易的书桌上来,摆好了笔墨纸砚,就等陈锋落笔了。
  穿越前的陈锋上过书法培训班,对于颜体柳体等等还认真下过几年功夫临摹,书法不算惊艳,也是过得出。
  就是这个世界的陈锋,五岁开始读书,到八岁,也是认真写过三年字的。
  镇北王的儿子,那一定的往文武双全的路上培养,不可能只是一个武夫。
  在众人注视下,陈锋走到书桌前,提笔,沾墨,挥毫写诗,一气呵成。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这是西汉李延年的诗,陈锋抄写了下来。
  想了一下,改了一下诗的题目,
  “赠胡小姐”
  诗成,搁笔。
  一道华光跃然纸上,挥之不去。
  “诗词之光?!”
  汤臣第一个叫出来。
  “哎哟,不得了了,诗词之光啊!”
  林毅激动地跟着大叫。
  众人一阵激动欢呼,有幸亲眼目睹诗词之光的产生,那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胡琳一直从头到尾看着陈锋写完,第一句“北方有佳人”落笔之后,胡琳内心就是一阵激动。
  看完整首诗,胡琳内心是激动欣赏感激娇羞各种感情一起涌上心头。
  无论你多么傲娇的女子,被大家公认的大才子写诗赞美,能不激动吗?
  这世界美女很多,但是有几人能够被称为“倾城倾国的佳人”而流传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