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color=red>笔趣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www.<font color=red>biquge001</font>.com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p> “方南,你今天的决赛还去不?”王梓钧出发前给方南打了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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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南在电话答道:“不去了,我今天要去歌林公司一趟,那边说要给我准备一首歌上节目。”
王梓钧不禁为他高兴,看来洪小乔已经和歌林唱片沟通过了,而歌林唱片亦看重方南的实力,有了台阶下,两方都好说。
林清霞家里未来的嫂子今天第一次登门,姐妹两都被禁足了,不能陪她一起去参加决赛。王梓钧收拾了一下,一个人上了前往电视台的车。
就在王梓钧靠在车上补觉的时候,中视公司一群人围着屏幕,看着昨天比赛的毛片不停地争论。而争论的焦点,便是要不要播出关于王梓钧唱歌的片段。
一个半秃的老头说:“这成何体统,前两年上电视唱歌连腰和臀部都不能扭动,这个小子又是摇头又是跺脚,还冲到舞台下面去了。这一段绝对不能播出,有伤社会风化啊。”
洪小乔冷笑了一声:“钟老,我上个月坐在演播室里自弹自唱,您也说是有伤风化。不知道是怎么个有伤风化法?”
老头脸色憋得通红,本要反驳,却想起了洪小乔的老爸,只得气呼呼地把脸调开。
其实当下无论是流行曲还是改良民歌,都被一些知识分子批为靡靡之音,唱歌更是被称之为贱业,要伤风化早就伤了,哪里轮得到王梓钧。
他们反对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看不惯。看不惯王梓钧这种音乐风格,太轻浮、太急躁、太吵闹,上不了大雅之堂。
而且他们眼光毒辣,一眼就看出了摇滚乐的强势。一旦这种风潮流行起来之后,当下的作曲家和歌手就不得不面临转变风格的问题,否则观众就会不买账。这是活生生地砸他们饭碗啊!
黄亚生摸了摸下巴的胡茬,询问似地看了顾英德一眼说:“我觉得可以播,是好评是咒骂,交给观众去判断。”
“那就播吧,歌坛死气沉沉的,也该放进来一点朝气了。”顾英德点头说。
众人见顾英德表态,便都不再坚持自己的意见,纷纷附和。
……
中视大楼下,王梓钧来的时候,光辉乐队的几人已经等在那里了。
王梓钧抱歉道:“昨天本来约好大家一起走的,被周老抓去吃饭了。”
“理解。周老的饭可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吃的。”冯乃凯笑道。
鼓手李豹问:“梓钧,今天也是新歌吗?”
王梓钧神秘地拿出一张纸来,说道:“今天的歌有些意思。”
冯乃歆抢了过去,只看了一眼,惊讶道:“这是余光中的诗!”
其他三人闻言纷纷围过来争抢,王梓钧这时说道:“我有个事跟你们商量一下。”
“什么事?”冯乃凯问。
“我想加入光辉乐队。”王梓钧小声说。
“什么!”四人齐齐惊呼,接着又是狂喜,纷纷问道,“你说的是真的?”
王梓钧点点头说:“不过你们可要考虑清楚。现在你们是业余的乐队,但我加入之后,就要往专业道路上发展。到时候大家都会很忙,你们的正式职业恐怕就顾不上了。而且我进入乐队后,主唱肯定是我。”
“没问题!那个在饭店配菜的工作我早就不想干了。”一脸青春痘的陈飞鹏连忙说道,冯乃歆也点头答应。
冯乃凯和李豹却犹豫不决,他们都是留学归来的高材生,有自己固定的工作,而且收入不低。作为业余爱好,周末或者下班后玩票,那是一种乐趣,但若真是要转为专业,那就非得好好考虑不可。但王梓钧创作的歌曲,又确实让他们惊艳,非常希望和他同台演出。
“这个,容我再想想。”冯乃凯迟疑着说。
王梓钧笑道:“没问题,时间不急,先忙完今天的决赛再说。”
几人走入大楼,路上不断有人认出王梓钧,纷纷过来打招呼。冯乃歆走到冯乃凯身边,小声劝道:“哥,答应吧,你看做歌手多风光。”
冯乃凯白了弟弟一眼,哪有那么简单的事情,把乐队专业化后,就会面临各种实际问题,哪里有现在这样简单快乐。
王梓钧很快到达后台化妆,接二连三的有各个唱片公司的人来招揽他,都被王梓钧敷衍过去。他才不想傻乎乎地为唱片公司唱歌,但没有本钱开公司的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地选择和唱片公司合作。他从昨天到现在,一直在为自己以后的谈判添砝码。
画好妆后,却见邓丽君走了过来,甜甜笑道:“本来今天准备在家休息的,可是忍不住想来听听你今天唱什么歌。”
王梓钧眼睛一亮,高兴地说:“邓小姐,我可是你的忠实歌迷。”
“叫我丽君就好了。”邓丽君说道:“你真的喜欢我唱的歌?可是我昨天听你唱歌后,我发现自己这几年都白唱了。”
邓丽君此时虽然红透了亚洲,可是她的歌一直走的是民歌路线,而且几乎全部是翻唱或者改编老歌。一圈亚洲巡演下来要唱上百首歌,可是能让人印象特别深刻的经典歌曲,却是一首都没有。
“你等等。”王梓钧取出纸笔开始画着五线谱。
邓丽君好奇地看着纸面,很快心中就惊叹起来,他竟然在当场创作歌曲。
直到比赛快要开始的时候,王梓钧终于写完,将歌曲递给邓丽君道:“送你的。”
说是送,也是要收创作费的,著作权依然在王梓钧手里,否则那就不是送邓丽君,而是送宇宙唱片公司了。
邓丽君将歌熟悉了一遍,越看越喜欢,在惊讶于王梓钧才华的同时,忍不住小声唱起来: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
好象花儿开在春风里
开在春风里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
你的笑容这样熟悉
我一时想不起……”
前世王梓钧听邓丽君的歌,那都是被复制刻录不知多少次的CD,真正认真欣赏起来,有些细微的地方已经失真了。如今终于亲耳听到邓丽君唱歌,虽然她对这首歌还不熟悉,可那种感觉实在是太妙了。
“真的是帮我写的?”邓丽君又惊又喜,她翻唱那些民歌都快唱吐了,宇宙唱片却舍不得花钱给她量身订做好歌,而是不断地让她出唱片和演出赚钱。
“当然,只有你唱这首歌才能唱出味道。”王梓钧笑道,心中却在想:什么时候能开个唱片公司,把邓丽君给拐到公司来,天天听她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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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写得有点急,大家凑合着看吧,等有空我再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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