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 最新入库 · 全本精品 · 总排行榜  

《》第十三卷 九星御本道 第四十四章 所谓宿命之敌(下)

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加入书签

作品:万界永仙 | 作者:石三


 热门推荐: 雪鹰领主 完美世界 武极天下 星河大帝 傲世九重天 我的贴身校花

    <font color=red>笔趣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www.<font color=red>biquge001</font>.com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p>    孙立抬手一点,有二十八道玄奥金丝从天而降。www.biquge001.com

    每一道金色丝芒之中,蕴含着一道力量法则,二十八道力量法则,乃是孙立如今完全掌握的全部力量法则。

    二十八正和星宿之数,当空垂落,说不尽的玄妙深奥,不可揣测。

    田英东周围,形成一个孙立可以掌控的“规则结界”,哪怕是一品法器,哪怕是真人境的修为,面对规则也一样无能为力。

    田英东气象万千的出手,被定在了当空。

    孙立四处看看,随手从门口的磨盘上抄起来一件东西。那是一柄马尾巴制成的蝇扫,夏天苍蝇多的时候,他娘就用这东西打苍蝇。这几天晚上,和江士钰、苏小枚他们家中长辈一起乘凉的时候,孙立他娘也会用这东西驱赶蚊虫。

    他手里拎着这柄蝇扫,当头朝田英东的头顶上抽去。

    蝇扫打落,田英东的瞳孔越来越大,却连眼珠子都不能够转一下。

    “啪!”

    蝇扫打落,田英东的脑袋就像是一只晒干的老南瓜一样四分五裂,鲜血脑浆飞溅的到处都是。

    田村长两眼一黑,心疼的昏了过去。

    孙立却毫不怜悯,他之前想到的更好的选择,就是让田村长白发人送黑发人——这老匹夫害的孙立他娘大病一场,孙立绝不会放过他。

    孙立随手将蝇扫丢在一边,二十八道力量规则将田英东的阴神搅得粉碎。

    “你们说的对,这家伙的自信,可真是有些莫名其妙。”

    小村庄之中鸦雀无声。

    谁强谁弱一目了然,太过简单了。尽管有之前秋草社的修士们为孙立鼓吹,但是村民们还是有些难以接受,两者之间的差距竟然如此之巨大。看似强大无比的田英东,就就这么被孙立一蝇扫给拍死了!

    他们之中,有不少人先是盲从田村长挤兑孙家,孙立回来之后又因为秋草社众修士的说法主动和孙家交好,后来魔修造势,他们又疏远孙家,完美的演绎着浮世墙头草的角色。此时心中的惶恐根本不能用言辞表达出来。

    而几乎所有的村民们惊惧的甚至忘了发抖,躲在门缝后面全都僵直的好像一截木桩。

    周围山峰之上,那些隐藏在暗处的修士们则都是目瞪口呆,这样一场宿命之战的开始,正如他们所料,田英东底牌尽出,威势不可阻挡。

    而结果却让他们大吃一惊,孙立只用了一个照面,甚至没有动用一件法器,只凭一柄肮脏的蝇扫,就把田英东抽死了。

    他们不知道那二十八道金色丝芒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这个看似滑稽的结果,所昭示的乃是两人之间天堑般的巨大差距。

    宿命之战?开什么玩笑,田英东也配?!

    这是每一名修士脑海之中的唯一念头。

    妖妖六知道那二十八道金色丝芒是什么,她樱红的小嘴张得老大,回想起之前孙立轻描淡写破了她的灵纹阵装,妖妖六隐约明白了点什么,脸色却是更加难看起来,犹豫着是不是应该用“找小蛋”的借口下山,老老实实跟在孙立身边。

    孙立回来,崇寅笑眯眯的翘起大拇指:“好小子,霸气!”

    崇霸面色森然盯着田英东的尸体,狠狠啐了一口:“背叛师门,死有余辜!”

    脑海之中,武耀纵声大笑,豪气干云:“小子,有什么感悟没有?”

    孙立诚恳点头:“有!”

    “说!”

    “《星河真解》天下第一,只要进入贤人境,真人以下无敌!只要进入真人境,想必至人以下无敌!”

    ……

    “啪!”

    慕容宏达失神,手中的玉简跌落地面,发出一声清脆响声。

    “只用了一招!?”

    手下垂手而立,恭敬道:“只用了一招。”

    慕容宏达扶着桌案坐了下来,绝对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他希望田英东战败被杀,但是输得如此彻底,却是他没有想到的。

    孙立在他的辖区之内,就是他的责任。富人王“擒而不杀”的命令一直都在,不曾收回。田英东战败,他再出手擒下孙立,风光漂亮,这差事办得富人王也会满意。

    可是孙立如此强大……

    慕容宏达真的没把握单靠自己就把孙立生擒。

    他手下的确还有别的真人老祖,可是如果面对一个贤人境第三重,他还要点起了手下兵马,甚至召回另外一位真人老祖助阵才敢杀过去,就算成功了也是面上无光。

    手下得到这个消息也是震惊,此时更不敢打扰慕容宏达,老老实实等在一边。

    足足过了小半个时辰,慕容宏达在心中把各种选择的利害关系权衡数遍,终于还是一咬牙:“去福宝阁,为我取七枚血神子来!另外,通知神策七卫,抓紧准备,七天后随本座出征!”

    手下听到“血神子”三个字心中咯噔一声,却又不敢多说,叩首领命而去。

    慕容宏达独自坐在书房之中,目光有些呆滞,这等神情出现在一位真人老祖身上,实在是罕见而且让人费解。

    无论到了什么时候,高境界压制低境界都是一个铁律,但是这个铁律并非不可打破。慕容宏达成为真人老祖的道路上,至少倒下了五位境界比自己高的对手。

    但是孙立……慕容宏达依旧觉得他是一个怪胎,或者,用一个更合适的词:绝世天才!

    一招秒杀田英东,让之前所谓两人乃是“宿命之敌”的说法成了笑话,也让慕容宏达从内心深处感觉到了一丝冰冷可怕的危险!

    真人老祖意味着强大,更意味着智慧和谨慎。没有这两个优点,早就死在半路上了,哪能修炼到真人境?

    慕容宏达格外谨慎,虽然不能真的征召另外一位真人老祖和自己一起出征罗眉山,但是他也要进一步增强自己的实力。

    血神子不是丹药,而是千年血蛭的内丹。

    血蛭乃是一种低等级灵兽,灵智极低,但是活到了千年以上,吸食了无数生灵的鲜血,内丹之中蕴含着丰沛到可怕的气血之力,因而可以用来做冲关灵丹。

    只不过这种丰沛的气血之力,往往会让修士迷醉其中,用来冲关其实暗藏凶险,故而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有人这么做。

    这七枚血神子乃是半年前,扫荡了伴虎斋最后一个据点,开启了地宫宝藏之后找到的,暂时存放在天子观的福宝阁之中。

    慕容宏达调来七枚血神子,显然是想冲击真人境第二重,冒险将境界提升上去之后,再去和孙立一战!

    ……

    湛蓝大海,遥远处海天相接,望不到尽头的醉人的美景。

    天空之中,一颗颗星辰和头顶的大曰争辉,光耀夺目。

    这是一片延伸进了大海之中的半岛,但给人的感觉似乎不仅仅是伸进了大海中那么简单,更像是深入了星辰之海当中!

    云破鹤已经达到了真人境,身高丈八,雄壮如山,却依旧谦卑的跪在一个人的脚下。

    那人全身笼罩在一层灿烂的金光当中,双手背在身后,孤傲而冷峻,睥睨天下。

    在他身后,是一座可怕的方阵,组成这座方阵的只有一百名战士,但是每一名战士都强大无比,已经达到了至人境以上!而这些战士分别来自:人族、妖族、兽族、罗刹、羽人、翼人、巨人……上古百族!

    每一名战士的胯下,都是一头魔血鬼龙,这样一座方阵,给人的感觉即便是杀入茫茫星海之中,也能所向披靡无往不利!

    这只可怕的军队,只需要那金光之中的人一个命令,就能踏平任何一个目标!

    力量、绝对的力量!

    强大、绝对的强大!

    这种强大的力量握于手中的感觉是在是太好了,孙立很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能够掌握这样无敌的力量。他努力转换着自己的视线角度,终于绕到了正面看清了那金光之中那人的面孔,却将他自己吓了一跳:他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

    那个“孙立”在金光之中朝他爽朗一笑,微微抬手,做出了一个邀请的姿态,在他的腰上,挂着一柄入鞘的魔眼巨刃!

    “这一切本都是你的,只要你愿意,扫平天下轻而易举,就算是天域,也将臣服在你的脚下。”

    那个“孙立”一抬脚将云破鹤踢开:“这等废物算什么?天域那些老家伙,才勉强够格给你当奴才。”

    “你也看到了,你将拥有的不是黑暗,而是更加远大的光明。这力量,可以让你踏入星海,难道,你不想去看看吗?”

    孙立想、非常想!

    “那就来吧,你可以拿回本就属于你的东西,更能夺取更多应该属于你的东西。你可以让这个世界战栗,也可以让这个世界欢乐,对于你,所有人都只有顺从,而你又并非残暴之君,你可以给大家最好的选择,让他们不用做蠢事,这不是很好嘛?”

    孙立更加意动,缓缓地朝那金色光芒中的另一个自己飘了过去。

    到了半路,却又忽然有些犹豫,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那个“孙立”并不着急,微微一笑:“我就是另外一个你。这些就是你想要的,你不断修炼,追求的不就是这样的力量?既然如此,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未完待续)

    <font color=red>笔趣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www.<font color=red>biquge001</font>.com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p>
投推荐票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加入书签


本站强烈推荐给您以下精彩小说:

本站所有内容均来源于网友网络分享与转载,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不认同,请离开本站。

若本站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益或含有非法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

Copyright © 2012~2018 www.luanhen.com 飘天文学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5008561号

XML:1  2  3  4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