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color=red>笔趣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www.<font color=red>biquge001</font>.com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p>等到身上有那么一丝丝暖意,下意识抬起手遮了一下照在我脸上一缕有些刺眼的阳光,适应了有亮度的世界,我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靠着栏杆睡着了,现在坐在这里的姿势,简直那些乞丐都比我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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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赶早班的人行色匆匆的相互擦肩而过,只有我漠然的坐在那里,看着忙忙碌碌,周而复始的一切。
可能是坐了太久的缘故,腿早就麻掉,挣扎着起身,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在地,手下意识的向前抓了一下,正好扶住一个路过的行人。
结果还没等我稳住身形,那人就嫌弃的一把甩开我扶在他肩膀的手,强大的惯性让我后退了好几步,甚至撞到围栏,险些直接跌入涛涛江水之中。
我回头望了一眼不见底的黄浦江,扯了扯嘴角,抬手揉了揉被撞得生疼的腰,看着面无表情继续赶路的过路人,无所谓的耸耸肩。
他们只要不讥讽我就是万幸了,我还奢求什么?弯腰拎起自己的包,一瘸一拐的向路边走去。
明明我是那么的光鲜华丽,可是我现在的精神状态,似乎跟小.姐都没什么两样!呵呵,看到我这身狼狈的德行,想打车回家,竟然没有一辆出租车愿意停下,赚上那么几十块钱。
身体累,心累,哪里都累……
我这么人不人,鬼不鬼的到底多久了?我突然这样问自己,记忆的闸门被强硬打开,回忆,如洪水一般几近冲垮了我的脑子。
但是,好像那我也没有像今天这么疲倦过,是的,都结束了,伴随着柴紫的求饶,一切都结束了,我是胜利者,最后依旧站在战场上的人,是我!
是我,米岚!
想到这里,我笑了,可是紧接着,眼泪又像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的掉了下来,本来,我们可以过着无忧无虑的大学生活,互相陪伴,潇洒自在,难道就不好吗?
为什么一定要这样?
我曾经也是家里的小公主,众多宠爱在一身,当然,也可以理解为是长辈们的溺爱导致了我今天所发生在我身上的所有悲剧。
我知道,当时是我的错,是我贱,是我千不该万不该,可是她们!她们同样不应该!
就在我醒来发现我赤果果的躺在宾馆的时候,头晕沉沉的,浑身酸痛,哪怕动动手指头,都有种会牵扯到我全身的肌肉的错觉,撕裂的痛,我永远不会忘记!
她们以为搞垮我了,殊不知,她们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我承认,从那时起,我的心灵就开始扭曲,不惜出卖灵魂给魔.鬼,让那群自以为是的女人们,知道什么才叫做,真正的,悲惨!
你们施加在我身上的,我一定加倍奉还!如果委屈了我自己,那就让全世界来陪葬!
※※※
小时候,我其实是一只自卑的丑小鸭,圆圆的鹅蛋脸,徘徊在一米五左右的身高,由于还没有发育成熟,身体完全没有线条可言,体重却能飙升至110斤!
整个人站在那里,真的就像一个木桶立在那里,即使知道不好看,可是一来无法忍受美食的诱惑,二来当时确实年龄小,也不知道如何控制体重,每次一看到妈妈搭配的营养餐就把什么都抛到了脑后,饿虎扑食一顿海吃,吃过了,摸着圆圆的肚子才知道后悔。
自打我记事开始,我就没什么朋友,那些男孩子肯定会围着那些美丽的天鹅团团转,谁会想起我这只丑小鸭?
而那些女孩子,见到我每天形单影只,孤零零的样子,更没人来怜悯我,只会更加的孤立我,在我的伤口上,不停的撒盐……
后来,我索性也就破罐破摔了。哪怕世界都抛弃了我,我更要对自己好!
我每天都是一个人,没有事做,就不停的学习,学习!既然你们都不看好我,那我就让老师来看好我吧。
我成功的成为所有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正面教材,这无疑更拉开了我与同学之间的距离,我是所有人眼中的怪胎,直到有一天……
我依稀记得那是初三的一个清晨,我坐在教室第一排靠窗的位置上,拿着英语书,小声的背诵着课文,突然觉得后背被砸了一下,我一个激灵,以为是我的声音大了,吵到了别人睡觉,连忙变成了默读课文,恨不得将脑袋埋进书里。
“靠窗户第一排的女生,把你脚边的废纸捡起来!”就在我默默跟单词做斗争的时候,老师尖锐的声音几乎穿透我的耳膜。
废纸?我明明刚刚打扫过,怎么可能?
可是我低头一看,确实有一团揉成一团的草稿纸,耸了下肩,肯定又是被同学陷害了,我的懦弱却让我不得不弯腰将它捡起来,然后放到了桌上。
本想拿起书继续看课文,突然发现那张纸隐约有黑色的字透露出来,趋于一个孩子本能的好奇心,我伸手偷偷的将纸展开,一行歪歪扭扭的字体,阳光照在白纸上,反射的亮光差点刺瞎了我的双眼。
“米岚,我喜欢你。”
表白?这么浪漫甜蜜的事情,怎么可能砸在我的头上?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虽然心中有些小激动,紧接着就被苦涩所掩盖。
这种事情,在我脑海里直接过滤成了男孩子们的恶作剧,随手将纸丢进垃圾桶,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我本以为这件事就会这么翻页,但是,下课的时候……
“米岚,你怎么把我给你的纸条扔掉了?”
我刚想走出教室去操场上散散步,一个黑影冲过来吓我一跳,本能的躲闪,肩膀却被一双大手禁锢住,抬头见到一张充满朝气的脸,只不过现在却带有一丝阴郁。
难道仅仅是,我扔掉了他的纸条?
时间过去太久了,我早已不确定他的名字叫什么,好像是辛俊吧,只记得当时他算是我班的班草,打篮球,那叫一个潇洒帅气,是众多女生们的心仪对象,这种在我眼里身处在云端的人,怎么可能注意到我?
天晓得如果我答应了,他们会怎样的讽刺我?
“请你让开,我要出去。”
我自嘲的苦笑一下,我抬起头,对着那双漂亮到不行的眼睛,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静而没有一丝波澜的说道。
我知道,幸福不会如此简单,就像永远不会天上掉馅饼一样。
“米岚,我喜欢你,我是真的喜欢你!”
我可以感受的到肩膀上那双手,又用力了几分,甚至有些捏痛了我,我咬了下嘴唇,故作镇定的将他的双手掰开,用我自认为最冷漠的语气淡淡的说了句,“请你让开。”
他突然的闪身,让对面窗**进来的阳光直接照到我的脸上,我下意识的眯了一下双眼,低着头,脚步凌乱的走了出去。
我没发现的是,我的脚步就像我的心跳一样,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后来近乎小跑一般穿过了整片操场。
因为我本身身体素质就不是很好,平时又没有什么体育锻炼,跑这么一段路,就已经面泛潮红喘着粗气,我扶着胸口,在一旁坐下来,垂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才觉得安心了那么一点点。
大概两三分钟之后,上课铃就响了,我连忙跑回教室,开始上课,也就将这么个事抛到脑后。
现在想想,小的时候真是单纯,无论什么事,只要一分神,就能忘个一干二净,要是人长大之后也是这样,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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