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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谨言之所以杀死这只未感染的红猩猩,除了因为它偷袭自己之外,还因为他刚刚完成进化,体内细胞重组空亏太大,需要补充大量的蛋白质,所以他一开始就打算杀了这只红猩猩吃肉......
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残忍的,在末世里,人肉都有人吃,何况是猩猩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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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爱好者在末世里基本都是饿死的命。
爱好这个东西,在末世里本身就是一种奢侈。
更别说这一只红猩猩身处丧尸弥补的城市里,即便方谨言不杀它,它迟早也会饿死或者被丧尸或者进化兽吃掉,既然这样,还不如自己吃掉。
方谨言根本没有多想,他只是麻利用匕首将红猩猩的尸体解剖,然后把肉一块块割下来,丢进嘴里......
稍微咀嚼几口,便直接吞咽下去!
和平时代的人见到这一幕,一定会吓死,大骂他是**。
但是在末世里这却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吃生肉而已,根本不算什么。人类的祖先,本来就是吃生肉的......
前世方谨言也不知道吃过多少次了,什么肉都吃过,鸟肉、蛇肉、青蛙蟾蜍肉、蝗虫肉、毛毛虫肉......
他还记得前世第一次吃生肉是在一个地下室里,当时他饿了七八天,然后抓到了一只瘦骨嶙峋的老鼠,于是直接剥皮带血吞了下去。
原本以为很恶心很难吃,但事实却是无比鲜美。
......
到第二天凌晨的时候,重达七八十公斤的红猩猩尸体,已经基本被方谨言吃完了,只剩下一些皮毛和内脏!
这意味着,一夜之间,方谨言至少吃掉了四十公斤的生肉!
然而他却一点没有不适的感觉,因为这些生肉早就被消化吸收,变成了新生超级细胞的增殖养料。
只不过一夜时间,他原本因为细胞重组消耗过度变得消瘦的身材,竟然完全恢复了,甚至比以前更加强壮!
他再一次利用感知力,感应到了自己的生命波,频率已经达到120赫兹,也就是说,他现在的进化程度,已经达到普通人类的1.7倍左右。
“这一次的进化虽然限于条件,结果并不算非常完美,不过已经不错了,前世很多人进化之后需要再锻炼一两个月时间,才能达到1.7倍体质。”
“好了,天已经亮了,得尽快赶回江南医大的实验大楼,否则下一个计划就泡汤了!”
方谨言在心对自己说,与此同时,回笼舍取回之前那只装有红猩猩脑袋的袋,又从饲养员身上搜出钥匙,然后便准备走出猩猩园,并且逃离这个面积三四百公顷的动物园。
......
即便对于进化后的方谨言,这也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现在整个动物园里,到处都是丧尸!
有游客变成的人类丧尸,也有一些园内动物变成的动物丧尸——不过它们大多被关在各自的园内,以一时半会儿出不了!
方谨言首先搜出了饲养员身上的钥匙,然后走到铁栅栏边,往外面望去,顿时外面尸影晃动,密密麻麻的一大片。
再也看不到半个活人,他们除了少部分侥幸逃走之前,绝大多数都被丧尸咬死吃掉。
满地都是近乎干涸的血迹,还有一堆堆支离破碎的白骨。
而丧尸们的吞食**根本无穷无尽,永远也不会满足,所以它们依然在动物园里游荡,到处寻觅其他的活物,一旦发现,立即群起而上,将其咬死吃掉!
它们很快就发现了方谨言,顿时大声怒吼,犹如潮水一般纷纷涌现过来......!
很快就有七八十只丧尸挤在外面,疯狂的拍打着铁栅栏,发出“哐哐哐哐”犹如机床冲撞的巨大声响!
与它们的咆哮声混杂在一起,声势滔天,令人瞬间感觉置身森罗炼狱!
一点都不夸张,隔着铁栅栏,近距离的看到这些怪物,它们皮肤腐烂坏死,眼珠突出,完全就是恶鬼的摸样!
一般人遇到这样的声势这样的场面,多半会双腿发软、惊慌而逃......
然而方谨言却早已见怪不怪了,并没有太大反应。
只不过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而已——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以他现在的实力,顶多也就能够对付十只左右的丧尸,超过这个数目就危险了,而一次性面对七八十只丧尸,基本是找死。
不过他并没有因此慌乱,而是迅速做出决断,转身便跑。
不过并不是往猩猩园心跑,而是沿着铁栅栏往右跑。
外面的丧尸被他吸引,也跟着往同一个方向跑!
丧尸发现目标时残存的大脑会处于亢奋状态,奔跑速度要比一般时快很多。
不过现在的方谨言如果真跑起来,肯定能甩掉它们,然而方谨言并没有这么做,却是故意放慢速度,好让丧尸们能够跟得上他。
他有意识的牵引着尸群,绕着猩猩园的铁栅栏跑了大半圈,总路程超过150米以上......
将猩猩园南面和西面的丧尸,全部都引到了北面。
眼看时机已到,一直贴着铁栅栏跑的方谨言突然转向,加速狂奔,从北向南横穿整个猩猩园!
由于这一次跑的是直线,所以路程只有70米左右,而被引到北面的尸群想要追过来,却仍然需要奔跑150米以上,这一下足足给方谨言争取了差不多8秒钟的时间!
方谨言奔至猩猩园南门的铁栅门,以最快的速度掏出钥匙,打开铁栅门,从里面挤了出来!
这也是他引走大批丧尸之后才能这样做,否则开门的时候就会有一堆丧尸堵住了他,如果敢出来的话肯定就会一拥而上咬死。
而且一般人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多半会紧张得打哆嗦,双手颤抖,钥匙想插进孔里都费劲,没个五秒钟别想搞定,如果出现重大失误,那这8秒钟时间完全不够。
然而方谨言却是镇定自若,整个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总共只花了两秒钟!
他从容淡定的走出猩猩园,片刻也不停留,第一时间就往动物园门口疾走。
之所以是疾走而不是狂奔,是因为在此过程他需要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时刻注意着周围的一切动静!
而如果闷头乱跑的话,极有可能会一头撞进丧尸的包围圈里!
他必须避免这一点,而只要不陷入包围,他就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以他现在的战斗力,加上无比冷静果断的心理素质,三五只丧尸已经很难威胁到他!
......
于是他如同电影里的冷血杀手一般,以极快的步速、无比镇定的穿过了大半个动物园。
从猩猩园一直走到门口售票处,一路上遭遇的丧尸加起来至少也有50只,但是因为比较分散,要么被他一匕首扎死,要么被他加速绕过去甩在身后。
最大的威胁来自一只长颈鹿丧尸,它突然从路边的树林里杀出,长达四米的脑袋如同炮弹一样打过来就要咬方谨言。
幸好方谨言从一开始就有所提防,所以始终离树林比较远,这给了他足够的躲闪时间,成功的逃过一劫!
也幸好长颈鹿丧尸的奔跑速度不快,所以躲过这一击之后,方谨言加速狂奔,成功将其摆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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