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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我们的任务:活得久一点
“真是麻烦”,安锋低声嘟囔一句,瞬间从原地消失,又瞬间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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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地消失的过程,安锋闪身进入了“时间门”,他在时间门里翻检了一番,找到适合射击马卡诺夫手枪弹的捷克75手枪,这种手枪也是华约组织的制式手枪,但它的射击精确度远比马克诺夫手枪精确。
安锋向来不看好山区部落的智商以及他们的科技水平,他并不认为这些部落牧民能够分析弹弹道,从而判定弹是从那种手枪射出的,他完全可以不在乎,从“时间门”里拿出一种高大上武器来进行反击,但他不能给别人留下物证。
弹射出去,弹头打到人身上,这就是确凿的证据,山区部族牧民也许不知道分析弹道,但谁知道这个弹头能否被人保留下来,有朝一日出示给掌握科学鉴证手段的某种人,从而成为指控安锋的铁证。
所以安锋必须伪装一下。他从定居点缴获的手枪是著名的“打不准”,现在真正的战斗已经开始了,再用“打不准”对抗赶来追捕的牧民……想当年苏联空军都不愿意于的事情,安锋也不愿意做。
所以他换了一支比较靠谱的手枪,但是弹,枪的弹他还是用了原先马克诺夫手枪的弹,这样一来虽然手枪的弹道测算可能与原枪不一致,但弹绝对是原先的。至于原先那柄手枪是否留下弹道测试的档案,安锋认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有恐怖分嫌疑的山区牧民,怎可能特意留存自己手枪的弹道档案。
“时间门”内时间是凝固的,安锋在“时间门”内换好了手枪,他从脖上取下项链,将项链上拴的蓝月亮戒指戴在手上——之前为了扮演扎喀贡,安锋取下了戒指,用一根绳吊起来套在脖上。而现在,他已经没有掩饰的必要了,为了方便进出“时间门”,他把戒指重新套在了手上。
走出“时间门”的时候,安锋看了看躺在地上的正牌扎喀贡,这个人依然保持着进来的模样,躺在那里一动不动,连呼吸都没有。
正牌扎喀贡没有死,只是他的时间凝固了。在“时间门”内唯一不受时间凝固影响的可以在时间之河移动的只有安锋了。实际上,安锋每次想变戏法一样从时间门内取出东西拿在手上,他并不是用什么意念神念等玄幻玩意来实现的,他是如同今天这样进入“时间门”内,劳作一番后,这才重新走出“时间门”。
“时间门”的一个角落里还堆着很高的泥土,这是挖掘洞穴挖掘出来的泥土,这些泥土也是安锋一铲一铲搬入“时间门”当的。
跳出“时间门”后,现实世界的时间没有过去多少,于是。在万分之一秒的变化,原先赤手空拳的安锋手上多了一柄捷克手枪,而这时候,随着摩托车的轰鸣,两名骑摩托者冲上了山峰,他们气势汹汹的,很有点横刀跃马、傲视群雄的气势,他们骑着摩托车,立在山峰顶端,像老鹰一样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下方的山谷,而与此同时,摩托车声依然在轰鸣着,在几个呼吸间,附近另一处山头也窜上一辆摩托车,这人同样居高临下搜索着脚下的山谷,他们几乎同时看到了蹲在草丛的安锋,已经正趴在地面上呕吐的丽莎。
丽莎不得不呕吐,安锋像扛麻袋一样的扛起她,她的胃顶在安锋肩膀上,持续颠簸了数小时,一但解脱后,她只觉得肚里翻江倒海,只好不停呕吐着
两处山岗上的摩托车手发现“扎喀贡”后颇觉惊讶,他们没想到扎喀贡能够一口气扛着丽莎跑这么远,别看他们用摩托车只追逐了一小时左右,但这些人知道,这一路上山下山的,别说扛着个人了,就是徒手跑,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跑这么远,这份体力简直超出他们的想象。
当然,这伙追逐的人,把安锋这一骇人听闻的长途奔跑当做了最后的疯狂,以及垂死挣扎,看到安锋一个腿跪在地上,一只手提着手枪,肩膀上缴获的半自动步枪歪歪斜斜,他们以为安锋已经力竭,于是他们没有多想,响亮的吹了个口哨,招呼在附近搜索的摩托车手赶来汇合,而他们自己毫无停顿,轰大油门从两侧山岗俯冲下来,他们没注意到,当初在聚居点只穿一身血衣逃窜出去的安锋,现在身上没有一丝血。
当然,这伙人同样不知道,想当初汤姆博士选取的完美基因样本,那伙非洲坦桑尼亚人曾经有追逐一个猎物,奔跑着横穿了整个非洲大陆的记录,所以,对于完美基因拥有者来说,改良后的完美基因,一路奔跑着跑出群山,对于安峰来说应该不是一件难度系数很高的活儿。
两侧的摩托车凶猛的夹击过来,与此同时,附近的山岗上,不断有摩托车手嗷嗷叫着窜上山顶,而后轰鸣着俯冲下来,一马当先冲入半山腰的两名摩托车手,奸笑的目光,似乎已经预见到他们的摩托车轰鸣而过,像猫戏老鼠一般绕着安锋兜圈,迫使安锋不断地旋转进行防御,直到安锋头晕眼花的栽倒在地,并彻底失去抵抗意识。
这种活他们经常于,这样的现象他们经常见到。
想到畅快淋漓处,猛地一提车把,两辆摩托车凌空飞舞起来,在半空,两位摩托车手,狞笑着压低车把,车的前轮,对准了安锋——直到这时候,两位摩托车手恍恍惚惚觉得有什么不对,眼前的人似乎还是扎喀贡,但他怎么换了一身衣服黑色紧身衣?
还有还有,见到大家冲过来,见到整个山谷里充满嗷嗷的怪叫声,对方怎么一动不动的半跪在草丛里,他不应该惊慌失措的四处乱跑,像没头苍蝇一样的寻找逃生路线吗?为什么他还蹲在那里不动,难道他已经被吓傻了?或者奔跑的太久跑傻了?不对,他为什么冷笑?是的,这个家伙在冷笑。
这个蝼蚁竟然还敢冷笑?
就在这时,安锋的手抬起来了,捷克手枪清脆的响了两声,就两下,不多也不少。这两下枪声响过后,半空突然腾起两团火光,刚才向安锋凌空扑来的两辆摩托车,在空爆炸起火,两团火球顿时吞没了摩托车手,那两位摩托车手还没等笑出声来,立刻长声惨叫。
山坡下,单膝跪倒在草的安锋,不慌不忙的、有条不紊的在地上一个翻滚,他翻滚的动作是那样清晰,以至于人们觉得仿佛是电影慢镜头播放,不知怎地,对方这种慵懒的翻转,让冲来的摩托车手们一阵阵牙痒。
安锋借助这一个翻滚,避开了从空砸来的摩托车,而此刻空的摩托车已经失去人为控制,它们依靠惯性继续飞舞着,从半空坠落的时候,两个摩托车手带着两团火球,跳离了摩托车,他们坠入草丛,在地上翻滚了几下,虽然身上的火苗已经压熄,但因为吸入大量火焰,这两人肺部已经烧炸,没有再发出什么惨叫,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两辆摩托车坠落后,地面上出现大滩的火焰,安锋在空打落了摩托车的油箱,于是,坠落到地面的摩托车就是两颗汽油炸弹,安锋在翻滚的同时抱着丽莎继续向山坡下滚去,提前避开了火堆,一名紧跟而来的摩托车手来不及躲避冲入火焰,等他的摩托车借助惯性冲出火团,他的油箱轰然炸响,一团巨大的火焰砸在山岗上,飞溅出来的汽油,落在哪里那里就是一个火点,整个山坡都在燃烧。
突如其来的火焰打乱了追杀者的脚步,爆炸声过后,满山满谷的嗷嗷叫声顿时平息,摩托车手们忙着躲避四溅的火苗,再也没有当初气势汹汹俯冲而下的狰狞,等他们这里收拾完残局,两边的摩托车手重新冲上山顶,居高临下搜索安锋的踪迹,却发现刚才安锋一阵翻滚,已经不知道滚到那里去了。
两侧山岗的摩托车手扯着嗓互相交流,其实两位摩托车手的直线距离并不远,大约也就两三百米的样,但他们之间隔着一个山谷。两侧的摩托车手经过相互交流,一致决定等待后续追踪者的到来——后来的追踪者会带着牧羊犬。
这个时候,安锋并没有离开多远,他背着丽莎沿着山岗水平行进,他们所在的山岗,离刚才交火的山谷不过隔两个山头。
“放开我,扎喀贡你这个恶棍,老爷不会放过你的,他会把你的尸体撕成碎片喂鹰……”趴在安锋背上的丽莎有气无力的喊着,这时候的丽莎双手双脚都被鞋带捆着,她的双手套在安锋脖上,双脚同样耷拉在安锋身前,安锋背着她走走停停,选定一块岩石之后,安锋会猛蹿几步,窜到岩石下躲藏,然后选定下一块岩石继续采用这种蛙跳式前进方式,快速窜动着。
“你也一样”“扎喀贡”闷闷的说:“你以为她们抓到你回放了你?”
“扎喀贡”说的很慢,因为气喘吁吁的,他说的话有点句词含糊,丽莎半蒙半猜加上脑补才弄清楚“扎喀贡”的意思……实际上,安锋对部落语言不太熟悉,所以他才说的如此含糊。
但这些话虽然含糊,丽莎却马上领会了其的含义——是呀,老爷不会听别人解释,老爷也不需要向别人解释,他如果怀疑自己的妻私通,那么这位妻会立刻消失。以前丽莎不是没见过老爷处置背叛者,她知道老爷的残忍,知道老爷的执拗。
如今这种情况,丽莎能够解释的清吗?对于老爷来说,女人不过是一件财物,几头羊、几头牛、或者一块宝石就可以换取,老爷只要心有了怀疑,无论别人怎么解释、怎么辩解,都是无用的。
“我不信,我不信老爷会……”丽莎软弱无力的辩解着,但她也知道自己的辩解没有意义,扎喀贡出事前正在于自己闲聊,如果这个扎喀贡当时没有把自己掳走,事后老爷也会迁怒到自己身上,被鞭打一顿都是轻的,弄不好老爷会将自己处死,是的,如果老爷觉得自己丢了面,那绝对不惜用自己的头盖骨来挽回他的尊严、用自己的鲜血去洗刷他受的耻辱。
丽莎的身抖了起来,她最终没有把辩解的话说完整,因为她知道老爷的脾气,她的身体颤抖的像风枯。
“你会被他们抓到的,你绝对逃不掉的,他们有摩托车,他们有很多人背着我你逃不出去的……”丽莎喃喃的做最后努力。
她想诱导“扎喀贡”把自己放下,独自去逃生,那样一来,等自己见到追捕者,或许可以解释一番,或许可以⊥老爷原谅。但因为丽莎不能确定老爷的宽容,所以她的话说的很没有底气。
“老爷被我打断了腿……”
完了完了,残废了的老爷脾气一定更暴虐,这下即使能回去也不见得能够活下来。
“老爷的亲戚,我打死了三个,打伤了五个。刚才追过来的摩托车手,是另外两个家族的人,我还没看到老爷家族的人,现在老爷家族的人……”
丽莎心冰冰凉,她快速说了几个人的名字……老爷家族的人,壮年男有位,如果“扎喀贡”已经打倒了8个,加上老爷就是个人死伤,那么,在接下来的追捕当,老爷家族只能出三个人。
难怪刚才没有看到熟人面孔,难怪刚才“扎喀贡”只开了两枪,搜索队整个停止了行动,山谷再也听不到摩托车的轰鸣声。
“老爷的家族势力所剩无几,其他两位老爷会不会想着吞并老爷的势力……”丽莎情不自禁脱口而出“哎呀,老爷危险了,我们赶紧回去警告老爷……
“天真你以为你回去警告了老爷,老爷会放过你,他如果放过你,怎么对死去的亲属交代?还有刚才的摩托车手死了三个,即便老爷肯放过你,你以为其他两位老爷会放过你的老爷吗?”
“我们去警告他,我们……”
“其他两位老爷正愁没有开战的理由,而你就是他们开战的理由——如果你家老爷想放过你,其他两位老爷也会要求处死你,并要求处死你的孩。因为只有激怒你家老爷,他们才有借口与你家开战。”
“我的孩……”
“不用担心你的孩,追捕没有结束他们就不会对你孩下手,也不会对老爷下手——因为他们全部人手肯定派了出来追捕我们。如果我们被抓回去,那么另外两位老爷的所有战士都回到了部落,他们会在杀死你之后,杀死你儿,然后杀死你家老爷。
所以,我们要活得长一点,要让他们的追捕行动尽量持久,这样,你家老爷才能苏醒,才能聚集力量防止被人吞并。活得长一点,这是我们现在唯一要做的。
在定居点生活这么久,你应该知道定居点的收益多么高。你应该知道你家老爷是多么想少一个人跟他分享利益——你家老爷有多么渴望这一点,另外两位老爷也同样渴望。以前他们没有动手的机会,现在他们有了。”
扎喀贡说得对。出身部落的丽莎知道部族人对复仇与仇杀是多么执拗,这是他们的传统,这是他们的民族性。部落内有人死了,他的亲族必须将复仇进行下去,然后才是你争我抢的扩张势力排除异己。
扎喀贡杀了自己丈夫家族的人,扎喀贡还杀了另外两位老爷派出的追捕人员,扎喀贡没有消失,他就在不远处,部落内部必须把亲友复仇行为进行下去,然后才能考虑其他……所以他们获得越久,自家老爷与自己儿越安全。
当然了,如果自家老爷知趣,在苏醒后立刻让出自己的势力与利益,那么他还能保留一条命,而接受他势力与利益的部族人,则必须承担替他复仇的义
但是,无论从哪一方面考虑,自己老爷与自己孩或许有一线生机,但自己……自己如果被抓捕到,是无论如何活不成了。自家老爷不会容许自己活下去,因为这样一来他对亲友交代不过去;而其他另外老爷,只会把自己当做导火索,引爆彼此火拼的**包。
“活得久一点……”丽莎喃喃的念叨着。
“我们回你的出生地去,你还记得你出生的地方吗?把追捕时间拖得长一点,回到你的出生地,然后,你可以找你的兄弟,躲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等待……哦,随便你等待什么吧,我把你送到你家乡,然后我也要找地方躲藏起来。”
正说着,山谷里响起一阵阵狗吠的声音,身在谷底的安锋与丽莎,可以看到三个山头外的山尖上,出现七个牵狗的身影,这些人在山尖停留片刻,立刻下到半山腰——他们的身影被群山遮挡了。
“我们逃不了的”,丽莎已经被安锋说服了,但她信心极度不足:“没有睡袋我们会在夜里冻死,没有食物我们会饿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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