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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公,咱们是先打那个小部落振奋一下士气,还是趁着精神头十足先打那个大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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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战宿长赵亮,嘴里喊着“郑国公”,但是却是没有一点尊卑觉悟的将油乎乎的双手在常茂的衣襟上擦拭个干净,气的常茂一脚将他踢的老远。
“什么大部落,小部落的,人家叫翁......什么部........。”
想了半天,常茂也没有想起来是翁什么部落,引得宿长们一阵窃笑,不由恼羞成怒的骂道:“名字都那么拗口,不管了,大的叫甲部落,小的叫乙部落。”
继续说道:“柿子还拣软的吃呢?当然先打那个小的了。你们都给我听好了,回去交代一下,都别给老子丢人,别让茂太爷我回去都直不起腰说话了。”
“大家劲头足着呢?放心。”另外一个作战宿长朱秉说道。
庞煌的规定十分奇怪,平时没有事情的时候,为了让大家都了解彼此的处境,每七天轮换一次宿长,但是到了有任务的时候,却会临时委任宿长,叫做作战宿长,因为以大明的交通条件,有时候一个任务就要很多天,甚至几个月才能完成,频繁的换宿长,会造成信息丢失,而且不利于保密。
所以才有这个规定,不过作战宿长可以任命,也可以推举,一切都要看平时的训练和每一次任务完成的累计情况,但是要保证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
往嘴里塞了一块烤肉,常茂继续说道:“千把人的小部落,应该很容易对付,一般能作战的也就二百多个人左右,这个是我舅舅告诉我的。问题不大,但是为了保密,我个人意见,是全部杀了。要不然跑了一个,在袭击那个大部落。就难了。”
“作战计划上不是那样说的。不是只杀抢东西的,还有那个部落的首领吗?郑国公那样做不合规矩啊。”
赵亮奇怪的问道。气的常茂把咬了一口的肉干,直接摔在他脸上,说道:“你小子懂什么?万一完不成任务才丢人,杀蒙古鞑子不丢人!万一跑了之后,那个大部落有了准备,兄弟们有了伤亡。回去怎么交代?到底是兄弟的命值钱,还是那些鞑子的命值钱?”
赵亮揉着刚才被砸着的地方,不再说话,的确是他们的命值钱,这五百亲卫,可是巡抚大人用钱砸出来的。莫名其妙的让一些小小蒙古鞑子葬送了,真不值得。
常茂将头扭过来,看着正在一旁发呆的柳苏,阴阳怪气的说道:“柳兄弟,你赞同不赞同茂太爷说的话啊,要是你反对,就说话,不说话就证明没有意见。回去我可是就说你同意的。”
赵亮、朱秉等四十余名宿长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位茂太爷。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明知道打死柳苏,柳苏也不会说话,常茂竟然用这种办法堵住大家的嘴,这不是欺负人吗?
在看柳苏,仿佛和没有听见常茂的话一样,只顾啃着自己手里的干粮,不由叹了一口气,这不喜欢说话的人,就是吃亏啊。
这个结果在大家的预料之中,更是让常茂眉开眼笑,柳苏开口说话,那么常茂和庞煌的打赌就赢了,大不了就是费点劲,不杀那么多人就行了。
不开口说话,那正好,五百亲卫成了自己的一言堂,这个成就引起常茂不少虚荣心。不管人多人少,自己也算是单独带一支队伍了。
无论是什么结果,自己都不吃亏啊!心里小小得意了一下,开始布置任务。
“翻过前面的那一道山梁,再过那条叫做猛虎峡的山谷,有左右两天路,向左是甲部落,比较大一些,但是却是要比较偏远,而向右大约六十里,就是那个乙部落,部落小,只有千人左右,但是距离通辽城却是比较近,所以咱们做的时候,一定要干净利落,否则被蒙古人咬着尾巴,咱们又是步兵,和四条腿的马儿比起来,那就吃亏的很了。”
“真的杀完吗?”一个宿长傻乎乎的问道。
“杀你个大头鬼,我说你就信啊,反正茂太爷是不杀女人的,女人不杀,男的就不用留了,凡事到我胸口的男人,全部杀掉。”常茂轻蔑的说道。
宿长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不是说蒙古的女人也很凶悍吗?骑着马都能生孩子,万一抵抗起来,那也很麻烦?”
“你当是屙屎拉尿啊,那么容易,你生一个我看看。”另外一个宿长马上嘲笑道。
常茂脸一板,正儿八经的说道:“说正事呢,你们别瞎胡闹,带你们给带孩子似的,当这是过家家啊,亏得你们几个宿长都是打过仗的人,一点正经都没有。”
“正经不起来啊,刚才你郑国公说了,千把人的小部落,二百多成年男人,咱们五百人去剿他们这样的部落,和欺负人有什么两样呢?”
“咱们欺负他们,是你们家巡抚大人欺负我还差不多.......。”常茂苦恼的说道:“首先你们不能有事,有事了你们家巡抚大人不会放过我。其次不能太多杀戮,杀多了也不行,他也没有想想,万一放出去两个有心的出去求救,把咱们的消息透露出去,后面跟一大串蒙古鞑子,剩下的那个部落怎么办?”
大家才想起有这两个前提在这里放着,虽然知道巡抚大人是心痛他们,但是打仗哪有不死人的,的确算是出了一个难题。
“不说了,今天天黑之前,咱们一定要赶到乙部落附近,晚上就在那里休息,明天一早按照计划行动!”
宿长们应了一声,大家就赶快赶回自己所在的宿吃饭,然后准备出发。
按照他们的速度,百余里路,应该在天黑之前就能赶到了。常茂心里郁闷,但是五百亲卫也很紧张,不是怕打仗,就这种小规模的战斗,还真的没有太经历过,而且作战计划上。这个小部落就是以偷袭为主。
他们都是堂堂军人出身。心里有些不情愿,但是却是抵不过军令在哪里压着。
毫无悬念,休息了一夜,翌日凌晨,在鸡鸣时分开始行动。
这个小部落全名是蒙特牛西里部,是属于金山纳哈出部的一个旁系分支的分支,有收容了一些女真人。属于杂居部落,部落首领应该是一个不受重视的远房子弟,蒙古人有个习惯,就是喜欢将不受重视的子弟发配出来另行发展,这个蒙特牛西里部应该就是属于这个范畴之内。
在一个山窝窝里面居住,四周也建了栅栏等防止野兽的东西。可能是平时太平惯了,竟然连鹿角、壕沟都没有。
因为除了部落之间的争斗,无论是蒙古,还是大明,谁也不会在意在山窝里面的这个小小的部落。
但就是这个小部落,为了生存,经常会派些战士,联合其他部落。参与到袭扰大明变脆的行动。而且仗着隐蔽,没有人愿意搭理他们。所以也横行霸道惯了,这次例行互市的商贾们,按照约定将货物送到通辽,他们强买强卖不成,竟然起了杀人抢劫的心思。
等商贾们离开通辽城之后,大概是出动了全部的武装力量,对那家商贾进行了洗劫,共计杀死十四个大明商人及其护卫,还抢了随同商贾出行的七个人回到部落,仅有三人逃出生天,回到北平诉苦。
刚刚到了这个蒙特牛西里部附近,常茂就派人将周边的情况了解了一番。
真的是杀人藏尸的好地点啊,全部落一千多口人,全部都在这个山窝的四十余座蒙古包内居住,旁边靠山壁的地方,也简单的搭建了几所房子,但是做工极为粗陋。估计是关押奴隶的地方。
探听消息的人,用望远镜看见好像不止有七个汉人的努力,干完活之后,被几个蒙古人关押在里面。但只是将门锁上,并未派人看守,可见这个小部落平时是多么的松懈。
这叫打仗吗?简直就是一面倒的优势,根本没有问题,常茂一边想着,一边继续他的无耻生涯,对正在擦拭枪支的柳苏说道:“这根本用不着五百人,去十宿,基本上就可以了,剩下的将这个山窝包围起来,省得有人逃跑。是你带人下去,还是我带人下去,你要是不说话,那就是我去了。”
柳苏继续擦拭他的枪支,根本不给他说话,柳苏的枪支是特制的,现在大明只有一把,带瞄准镜,以狙击枪为原型的火枪,一次容量十发子弹,有效距离四百步左右,当时把常茂等人眼馋的不得了,但是庞煌是没有时间在督工造第二把这种枪了,只承诺他们成为合格的特种兵后,会有限制的帮他们制造。
见柳苏不说话,常茂用一句话结束了自己的絮絮叨叨,说道:
“哦,你不说话,就是不愿意去了,那我去了啊。”
柳苏干脆一扭身,连看都不带看他一眼的,常茂不由一笑,小声喝道:“第一到第十宿,跟着我下去玩,其他的将这路口和山窝都封了。”
潜行!很简单的事情,能在满山灯火的时候,躲过以庞煌为首的教官团队,那躲过几个毫无防备的蒙古守卫,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赵亮、朱秉两人带头,一路蛇行到了部落大门附近,正在揣着手沉睡的哨兵,不知不觉的就被抹了脖子,他们二人可是上过战场,见过血腥的老兵了,面不改色的打开木门,一挥手,一百二十名亲卫纷纷进入,简直和进自己家门没有什么区别。
山窝中,蒙古包外,并无一个蒙古人或者女真人在外面,现在虽然是七月,但是山里的湿气中,除了站岗的,谁愿意在外面难受呢。
不慌不忙,有的亲卫甚至还掀开蒙古包往里面看看,竟然一点问题也没有,除了一闪一闪的篝火,蒙古包内的人都在沉睡之中,有的蒙古包里还散发出滔天的酒气,将亲卫熏得皱着眉头,忙不迭的赶快放下门帘。
他们还在等待,随着四次雄壮的鸡叫声,常茂他们知道,四周的人已经全部到位,将这个山谷重重包围了起来。
可以了,检查子弹的装填数。八发子弹基本上都没有问题。
随着常茂高举的右手。三根手指头依次落下,猛地右手往下一顿,各自负责的蒙古包,几乎同时都闯了进去。
常茂负责的,当然是最大的蒙古包,那就是这个部落的首领所住的地方,四个人依次进去。用火枪指着床榻所在的位置,一起高声喊道:“不许动,手都举起来。”
但是坏了,庞煌的想当然,接受到了第一个教训,光是参考警匪片。那是绝对不行的,这些蒙古部落的人,哪里见过火枪的威力,看见自己家里猛然闯进来这么多人,纷纷都蹦了起来,伸手想要拿自己的武器反抗。
常茂火枪所指之处,只见一个上身穿着月牙白的棉布衣衫,下身却是清洁溜溜露着两只毛茸茸大腿的彪形大汉。顾不得被窝中还有两个女子。直接掀开一跃而起,伸手就去抓在身边的弯刀。
白花花的两个女子躯体。晃得常茂眼花缭乱,来不及考虑,一枪就把那个彪形大汉撂倒在床上,直接压在两个女人身上,竟然将其中一个压的直翻白眼,晕了过去。
常茂枪声响的同时,山窝内也纷纷想起了枪声,来不及反应,常茂转身出去,只留下一人收拾战场,剩下的全部跟着常茂出去,帮助其他兄弟们。
情况失控了,山谷里乱成一团,有逃出来的,但是随即被外侧包围的人定点清除,有的逃不出来的,但是亲卫们却是失控了,脑子一乱,竟然接连开枪,管他是男女老少的,杀了个干干净净。
本来就是选择黎明前最黑暗的这段时间进行偷袭的,所以光线也不太好,这个时候,只要是稍微犹豫一点,不但是对自己不公平,对于战友也很不公平。那是拿着自己的命和伙伴的命开玩笑。
常茂连着闯进了三个帐篷,却发现里面的人都被杀了一个干干净净,心下恼火异常,自己也不过才干掉一个,其他人倒是比自己快活很多。
“全部杀光,鸡犬不留!”
一怒之下,常茂吆喝了这一嗓子,更是打消了大部分人的顾虑,本来就是一面倒的优势,放下了不能杀人的顾虑之后,就成了单方面的屠杀了。
一刻钟,甚至还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结束了战斗。
“真没意思啊!”常茂嘟囔了一句,这叫打仗吗?这叫欺负人行不行。才醒悟过来,赶快回到部落首领住的那个蒙古包内,发现留下的那个亲卫,正在翻箱倒柜的找战利品呢,而那两个没有死的女人,也一人眉心中了一枪,死不瞑目的倒在哪里。
“谁让你连女人也杀了?”常茂恼怒的问道。
那个亲卫满脸不解的回答道:“不是郑国公您吗?是您说的全部杀光,鸡犬不留!”
“我怎么摊上你这个笨蛋了!”常茂哀叹了一声,杀就杀了,估计这种情况下,连小孩也不一定能活下来,常茂倒是对杀人没有心理压力,他正在发愁,回去怎么给庞煌交代呢?
这个妹夫,可是严令不得滥杀无辜啊,现在绝对没有无辜,全都杀了,谁知道那个无辜,那个不无辜呢?
无奈出去,才感到火枪在战场上的威慑力有多大,加上自己一百二十一个人,杀一个蒙古部落一千多号人,好像一点力气都不费一样。
真变态啊,但是总觉得那些地方不对劲,以常茂那种粗枝大叶的人也懒得去想,他绝对没有想到,这些蒙古人根本很少见到火枪,更是不知道火枪的威力,根本吓不倒这些蒙古人,才造成现在情况失控的后果。
这是大家都想不到的,训练是这样训练的,但却不知道,训练只是他们的巡抚大人想当然的看法,不过经过这场实战演练,下一步就会越来越成熟了。
至少,常茂从现在就已经开始考虑,该怎么去对付那个五千人的甲部落了。
作战计划要修改一下,在没有震慑力的情况下,怎么才能做到更有效的杀伤敌人,这是常茂正在考虑的问题。
至于打扫战场,就不用他来操心了,将那靠着山壁的牢房打开,里面竟然关着二十六个大明百姓,都是被蒙古鞑子掠夺过来做努力的,这次才抢的那七个人竟然还没有死,不过这么多天下来,已经是饿的面黄肌瘦了。
询问了一下,才知道经常有大明百姓被抢过来做奴隶,蒙古人根本就不拿汉人当人看,据活的时间最长的那个人说,奴隶人数最多的时候,有一百多人呢,好多人都被累死或者是饿死之后,丢到山里喂野兽了。
听到这些,常茂和亲卫们才觉得心里舒服一点,就算是为同胞们报仇。给他们吃了一些干粮,喝了水,休息一会之后,常茂就开始考虑怎么送这些人回去了。
带着是累赘,但是让他们自己回去又不放心,真的是两难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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