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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时,眼前出现了一快粉色的绣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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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忻沫愣愣地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盈满关切的秀丽容颜。眼前的人头梳凌虚髻,简单又不失淡雅。一张鹅蛋脸看起来十分的清新可人,加上她身穿鹅黄色的亮色纱裙,显得她愈发得可人。
“小姐……”叶忻沫有些怔愣地道出心中的话。
易水柔见对面的人没有反应,索性自己伸过手去轻擦叶忻沫脸上的泪。“忻沫,你怎么一醒来就哭啊。你总是这样忧郁,会影响身体的康复的。”
接受着对方的关心,叶忻沫这才感觉脸上凉凉的,的心没由来地有些慌乱起来。同时,她的心中也有一些疑惑。即使她在出神,如果有人靠近她的身边,她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但是刚刚她却一点也没有察觉到有人靠近,她在怀疑,也许这个身体不如原来自己的那么敏锐。或者说,这个身体对她身边的一切有了依赖,才会这么地放松。
见叶忻沫又在发呆,易水柔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忻沫,听采绿说你醒来之后有些事情记得不大清楚了,你不要担心,慢慢就会想起来的。现在还是身体要紧,你就不要费神了,知道吗?”
脑海中突然闪过面前的女子在花园中踢毽子的画面,叶忻沫想也没想地脱口说道:“小姐,你怎么变了一个样了?”
易水柔的脸一红,佯怒道:“忻沫,你怎么这样说人家啊!”
叶忻沫被她的反应弄得一愣一愣的,不知该说什么。
易水柔转了个身,坐到了叶忻沫的身边,低头绞着手指道:“都是因为要救我,你才会溺水的。前几日你一直昏迷不醒,人家都已经内疚死了,怎么还敢像以前那样没心没肺的啊。忻沫,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呢,所以你以后不准叫我小姐了,我要与你姐妹相称,你说好不好?”最后的一句询问,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期待,让人很难拒绝。
“好。”叶忻沫在心里苦笑。这种情况,她能拒绝吗?
“真的?!!”易水柔高兴地抬起头,一脸的兴奋。“那真是太好了!”接着,她又兴冲冲地道:“对了,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在你昏迷期间,我对哥哥软磨硬泡的,终于让他答应让你做他的贴身丫鬟了哦!”她笑得十分开心,脸上还带带着一个信息:“快夸我吧,快夸我吧。”
不知为何,叶忻沫的心里感觉到了一丝不安。“你哥哥?”
“对啊对啊!”易水柔一个劲儿地点头,笑脸之中还带着一丝暧昧。
叶忻沫觉得心中的不安似乎越来越强烈了。“贴身丫鬟?”
“是啊是啊!”易水柔再次点头,挤眉弄眼道:“我可是帮你争取到了一个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机会哦。”
叶忻沫琢磨着她的话:“近水楼台……先得月?!!”最后的三个字,叶忻沫几乎是用吼的了。
易水柔被叶忻沫激动的反应吓了一跳,一脸不安地问道:“怎么了?全山庄的人都知道你爱慕哥哥啊,这又没什么的。”
叶忻沫觉得自己快要晕过去了,指着自己问道:“这个女人喜欢你哥哥?!!”
“忻沫,你怎么了啊?”易水柔一脸痛心疾首地看着她:“难道你的病还没好吗?!!”她连忙跳下床,对叶忻沫交代道:“你等等我,我马上去找哥哥过来给你看看!”
“等……”叶忻沫还没来得及伸手阻止,刚刚还站在眼前的人就已经像一阵风般消失了。只留下一张粉色的丝帕在空中转了两个圈,然后缓缓落地。
现在叶忻沫知道了,不是她反应不够灵敏,而是那个小姐有轻功啊。想起她刚刚的关心与率真的样子,叶忻沫不禁觉得有些好笑。但是下一秒,微微扬起的唇角又敛下了。
现在,她该好好想想自己该怎么办了。对于这个身体的记忆,她的脑子里仅仅只有一些零碎的片段罢了。这个身体的许多事情,她根本就不清楚。怎么会进入这个身体,她不清楚,那就更别提如何回去了。也许,她也该信一信命运,也该听从一次老天的安排。既来之,则安之。
也许就是因为不相信命运,当初她才会用尽全身的力气爬到莫谦的脚下。她的命运也因为那样而改变,如果当初她认了命,也许她就不会与莫谦有任何的交集,更不会有今天了吧。从现在起,不管是命运也好、巧合也罢了,那个叶忻沫已经死了,这个叶忻沫的人生,就暂时由她来谱写了。虽然她是这么决定了,但是这个身体貌似还有一个人人皆知的爱慕对象,这要怎么解决啊?思及此,叶忻沫突然觉得自己“前途无亮”了……
“死不了。”一身白色锦衣的年轻男子淡淡地丢出三个字,然后拎着从未打开过的药箱,头也不回地走了。
“嘭嘭、嘭嘭……”从那个男子进屋开始,叶忻沫就只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这个男子,眉目清俊、一双的眸子似乎能将一切看得透彻般深邃,高高的鼻梁使得他面部的轮廓更加深刻,一张薄唇总是微微抿着,像是在阻隔着什么靠近般。他的身姿颀长、清隽而又挺拔,俊美无俦的脸配上身上散发着那股浑然天成的飘逸气质却是十分的和谐。这个男人,飘逸若仙,因为他的眸中毫无波动,像是看透了这个五浊尘世。但是他的神情总是淡漠,如神祗般高高在上。这个人,非我族类。不对,在叶忻沫看来,他更应该是天神下凡。
现在,叶忻沫终于知道这个身体为什么会喜欢那个男子了。只要看了他一眼,你是无法忘了他的。他的身上似乎有一股无形的魅力,让你的双眼锁在他的身上,思绪因他而纷乱。可他不是祸世的妖精,明明是超凡脱俗的仙人。
捂着胡乱跳动的胸口,叶忻沫暗骂这个身体的不争气。这种快频率的心跳加速感,是她从未经历过的,也让她觉得有些无所适从。她的脑海里,对易水寒的记忆并不多。但是他似乎没有她想像中的那样,因为她(这个身体的原主人)的爱慕而困扰。看他对待她的态度,用三个字来形容,就是“无所谓”。更具体地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不关我事”。原以为那人会因此困扰,但是这对她来说又是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这个结果对她来说,那就是——好得不得了。
这个山庄的庄主既然不讨厌她,他的妹妹又要与她姐妹相称。那么她就应该抓住这个条件好好理一理这个身体的情况,也好好弄清楚这个世界有哪些不一样。更重要的,还是这个女人为什么会遭到追杀。
缓缓扬起一个嗜血的笑容,叶忻沫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血液开始沸腾了。不论这个女人的身份如何,她的日子应该不会太无聊了才对。如果说因为遭到追杀而被人所救,一直待在这个山庄之中也安然无恙,那么就这个山庄似乎是一个避风头的好地方。既然如此,她何不好好利用这个资源,在搞清楚一些事情的同时,也好好锻炼一下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身子,省得到时候会成为自己的阻碍。不过,她叶忻沫离开这个山庄的那一天,就是真正的叶忻沫活过来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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